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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舟子也支持肖传国
写这样的文章,不是两边讨好,而是两边得罪。人是个矛盾的,就像我对某位先生坚持文革思维坚决反对,但是对他的正直一面还是欣赏的。本来是讨论个对孔子言论的解释,可惜演变得他对我是恨之入骨了。
方舟子的文章出了问题,如果说那文章是学术文章,实在显得有些是抄袭,可是那是科普文章。科普文章那个写法,国内外也是常见的。不然我们可能要注出那个成语是谁发明的,1+2=3是谁最早证明的。任何一本书都成为了一个文献大集。小学生上学,要背着都厚的课本呀,不,要用五架牛车拉着自己的课本。
方舟子的功劳在于孜孜不倦地打假,在中国这个社会,做假学问流行时,需要这个正直的学术界勇士的。打假,方舟子好像坚持一条:不犯上,从不批评部级单位,勇得有点不够了。不过再勇,就成黄继光了。所以我很欣赏方舟子的这个度,有了这个度,打假就能持续下去。那些欢呼方舟子也被打假的人,有的可能是过于勇敢了,有的是被打过的记仇。其实二者都过度了。
方舟子,我支持你。
那么为什么还支持肖传国先生呢?我认为肖先生一开始诉诸法律是对的,江汉法院说有国际刊号的刊物就是国际刊物法律上也是成立的,因此判定方败诉无可非议。无论肖传国先生因为什么目的回国,他回国了,爱国的后果还是有的,应该支持他。
问题在于在江汉法院案件的工作中,某校有没有做假证,法院有没有采信方舟子提出的用肖先生进出境记录查实际在国内时间。法律判决了,也没有认真执行。应该说方先生、肖先生都是法律不认真的受害者。事情演变到后来,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但是认真一想,也是公众对我国执法机构的失望。方舟子失望,肖传国也失望。最后事件的判决,审理方肖案,应该让更多的人旁听,也是一个“训政“,可惜连法庭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
对于公众来说,也有一个问题,法庭判处了,许多人不相信法庭的公正性。现在社会已经出现了病态,把人都往坏处想。老师为什么对我这样好,一定另有所图;学生为什么今天对我提意见,一定是看不起我的学问。看见一对男女拉一下手,就有男女关系,看见那个男人咬耳朵,就是搞阴谋诡计。这样的人活得太累。
我支持方舟子先生,就是欣赏他公开的打假;我支持肖传国先生,就是欣赏他公开的起诉。可惜的是,我们的社会商业化,导致了学术作假流行,法律不认真,带来了公民的矛盾。
当然,我也反对方舟子先生打落水狗精神(参考文献:王鸿飞博文),反对肖传国先生有仇必报。痛打落水狗和仇恨满胸膛,这些实际上也就是文革精神。我在我的文革故事里写过,我小学四年级读到《中国少年报》一首诗,叫《恨》,诗歌说:“恨铁托,为帝国主义喝道的奴才”。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不知道什么叫铁托,我还以为是秤砣呢。连基本概念都不懂的我们小学生,当时被灌输的就是社会仇恨,后来就有了史有前例的“四清”,接着是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传奇般英雄铁托,他活着的时候,南斯拉夫是一个人民富足的世界上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他去世后,由于利益纷争,前南斯拉夫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微不足道的一些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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