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叟王铮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王铮 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兼华东师大、中国科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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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次许小可先生:臆想不能用于辩论

已有 6793 次阅读 2010-9-14 22:57 |个人分类:为科学而科学|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张月红, 许小可

 

许小可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王铮老师能否别妖魔化张月红和浙大》,我一直不想回答这篇无中生有的文章,目的是不想冲淡对关键问题的讨论。关键问题是:中国期刊,没有31%的剽窃文章。可是许小可先生硬是胡搅蛮缠,我只能破例回答一下。

许小可文章自己声明,他对我的文章是:“我没仔细读,随手摘录了几句”。这就叫人啼笑皆非。一个人没有仔细看别人的文章,怎么就可以“摘录了几句”来批判。后来许小可先生说他“认真拜读了好几遍,大体意思的理解应该没有问题”。也不知道哪句话是真的?如果两句都是真的,我只能理解为,没有仔细看时,写了文章,后来我指出他的错误理解后,他就仔细读了,大体理解了。

大体理解,就有不细致的地方。首先我的文章《张月红现象》丝毫没有妖魔化浙江大学,相反我是为浙江大学鸣冤叫屈。大家可以看看: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2510

其次,我也没有妖魔化张月红主任,因为我当时不知道张月红主任是男是女,我只能称她为君。从名字看不出性别的。前些日子我到北医三院去看病,挂了一个男性名字的专家号,结果是一个女性,大约是更年期的,马马虎虎不说,对病人态度还不好。为了就事论事,我专门把这个问题叫“张月红发现”,这是科学上一种命名习惯。开始我想叫“张月红现象”,但是我觉得就张月红发现的这个现象来说,充其量只能说中国出版的英文版期刊接受的稿件有可能存在31%的剽窃。因为多数文字相同但关键词不同也可能有创新的成果。是不是我们应该采用无罪推定,以帮助作者排除嫌疑的态度审查,可是Nature文章的题目以及张月红主任的口吻,采用的是有罪推定。一位与Nature有关系的海外学者告诉我,一段时间,所有中国投去的稿子,没有海外学者参与,因为烂文章多,先退稿再说。这事我一直不相信,因为他采用的是对中国学者这个群体的有罪推定。现在看到Nature的文章,我的不相信,有些动摇了。所以仅仅称为具有个人主观色彩的“发现”。

关于我妖魔化浙江大学这一指责,许小可先生后来不强调了,这大概是“认真拜读”的结果。不过徐小可先生又新缠了些问题,你加给了我两个观点:“第一点‘浙江大学学报有31%的剽窃’”,“第二点‘浙江大学的教师投稿有31%的剽窃’”。这两个观点都是你杜撰的。我是指出了“张月红发现”不能成立。因为成立,逻辑上必然会导致“浙江大学办一个……包含31%的剽窃文章”的学报和“浙江大学教师的文章……有31%存在剽窃”的荒谬结论。如果你坚持着两个结论正确,妖魔化浙江大学的是你不是我。

关于第一点,我没有说过,我说的是“有31%剽窃的浙江大学学报”,他竟说成是我说“浙江大学学报有31%剽窃”。这两个表述还是有不同的。“有31%剽窃的浙江大学学报”指的是浙江大学学报的一部分,是一个特指,做宾语。浙江大学学报有31%剽窃,是一个完整的判断句,指的是浙江大学学报全体。Nature文章或者说张的感谢信实际上给出的是在使用该软件前的部分浙江大学学报存在问题,因为新近用这个软件查了浙江大学来稿有31%是剽窃的。为什么感谢呢?因为过去没有查出来,不然,过去查出来的话,感谢信就是用别的工作成果去献媚,至少是拍马屁了。而许小可先生的句子是全称。关于第二点,张月红主任的文章从来没有说过浙江大学学报来自五湖四海,也没有说浙江大学学报教师来稿明显高于其他单位来稿,所以她给人的自然误导是“浙江大学教师投稿有31%是剽窃。”在文章中我是竭力反对这个结论的。而实际上关于浙江大学学报的作者群,可见张月红主任好友文章: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361679

我的文章是讨论“张月红发现”的,许小可先生的文章一直没有对“张月红发现”表态。而是无中生有对我批判。这样的文章反映了一种很差的文风,指鹿为马进行批判,避开核心问题争论。这倒是中国一些情况的毛病。希望许小可能够改掉。

许先生对的我无中生有、断章取义的指责,我只能回答这些。不然太无聊了。想念鸿飞先生,因为他与人争论,总是前后一致、围绕核心问题争论,从来不指鹿为马。

我不知道许小可先生是不是浙大毕业的。许先生的意思实际上是根据浙江大学学报“Chinese journal finds 31% of submissions plagiarized”,问题出在是给浙江大学学报来稿的,与浙江大学无关。如果徐先生是浙江大学的,我想一个浙大人应该有不想别人身上推卸责任的基本道德。先生这样做,如果许小可先生本身是浙江大学的,有没有在道德上妖魔化浙江大学,就请自我斟酌。

随便你再来一次断章取义、主语、宾语互换吧。我不想纠缠你的无理取闹了。再无理取闹,我只好承认浙江大学学报能进SCI是浙江大学教师的功劳,浙江大学在有软件前可能存在31%的剽窃,是其他投稿浙江大学学报的其他单位学者造成的,满足你的要求了吧。还有建议菲尔茨奖授予张月红和你,因为你们能够从浙江大学英文版的投稿情况的一个抽样就得到整个Chinese Journal 状况,单一抽样获得总体信息,解决了“希尔伯特第26个问题”,相当于第26条军规。

                   



中国期刊投稿31%剽窃?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211-363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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