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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教材的态度,可以认为都是在两种极端类型之间的过渡。这两种极端类型,可以分别称为教材辩护型和教材批判型。
教材辩护型的教师对教材有充分的信任,对教材作者有同情的理解。因此,他们是教材的解释者和辩护者。所谓辩护者,是指有时候遇到教材不够严密、有些含混甚至出现错误时,能够给出种让学生多少能信服的说法,按这种说法来理解,教材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教材批判型的教师用更挑剔的眼光审视教材。如果教材有错误,他们很乐于对学生指出。如果教材只是含混,他们也愿意给出更确切的表述。如果教材不严密,他们也乐于用反例加以强调。他们的教学当然也不得不用教材,但教学中似乎更怕学生受到了教材的误导。
成熟内容的教材,完全错误的情形似乎不常见。最常见的问题是表述是不确切。这种情形最能突出两类教师的不同。教材辩护型的教师愿意强调能使教材表述正确的理解,而教材批判型的教师可能更强调教材表述可能导致的错误理解。
从我自己做学生和教师的体验判断,教材辩护型的教师对多数学生都有帮助,而教材批判型的教师对少数优秀学生帮助很大。因此这只是两种类型,并没有孰优孰劣的问题。多数教师也不是这两种极端情况,而是两种极端类型的之间某种过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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