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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自娱是文人的怪癖,似乎被称为孔颜之乐而与圣人沾了边。我非文人,广义还算知识分子,多少也不能免俗。近十余年来学点英文,觉得读英文书的乐趣更在读中文书之上。
读英文书的乐趣首先在书外。就说买书,或许是我的领悟力太差,或许是我所在的世界太喧闹,直到我开始买英文书才明白所谓“曲径通幽处”。曲径,能买到买得起的英文书的地方都要拐过几道门再爬几层楼梯;处幽,店面狭小,灯光黯淡,顾客稀少。而且绝无例外,都是开架,正可从容翻阅。再说选书,炎黄子孙,又不专攻语言,读英文书既非国民义务亦非专业要求,一切随心所欲。看过电影《卖花女》忍俊不禁,读了汉译本《马丁·伊登》思绪万千,翻着英文简写本《哈克·贝利·芬》兴犹未尽,都可以用读相应的英文原著来化解。甚至某学者称《幸运的吉姆》与《围城》有异曲同工之妙,也促使我找来《吉姆》瞧瞧。还有,设想坐在工学院某研究室中拿着《动物农庄》研究,或临近英语水平考试时却捧着中文版《道林·格雷画像》端详,我觉得于人不便与己不安;但读英文书便不同了,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解释为正在学英文,也可以心安理得地自慰正在复习,最好的语言在文学中嘛。
读英文书的乐趣也在书内。乐趣之一是体会朦胧之美感;本人识字不多,又懒于查字典,只好懵懵懂懂一路猜下来,虽无脚踏实地的感觉,却有雾中看花的妙处。乐趣之二是领略异国情调,由汉译欣赏异国故事,终究受语言束缚,读着英文则可自由自在看大千世界(至少是英语世界),而且不至于联想起现实中的烦恼与无奈。乐趣之三是小补文史不足;这主要是说读中文书的英译本,我辈读鲁迅文章常恨抓不住言外之意,但《鲁迅选集》英译本则多将言外之意译入文内,可免索隐之苦;古文更是如此,念了二十年书,看《庄子》仍似懂非懂,又不甘心看白话或者漫画,恰可看英译本。
读英文书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每当在英语阅读课上看学生不用心阅读时,我便为他们惋惜。我们的选文虽不脍炙人口,却也是趣味盎然。又当我注意到不少英文远胜于我者却不解读英文之乐趣,我更为自己庆幸。英语不仅是我专业上的工具,更是我生活中的消遣。但愿这不仅是我个人的傲慢与偏见。
发表于:文汇报, 1993, 11月9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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