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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天才的拓荒者>》主要说家冯·诺伊曼的数学天才和学术成就。这次说说他数学家之外的事情,尤其是个性及其起源,还有社会观点。
冯·诺伊曼的个性总体上令人愉快。 “他不喜欢大庭广众之下让别人下不来台。(p. 142)” 这种善解人意几乎是成功学者的通例。当然,如钱锺书所谓,“不用说有些例外,而有例外正因为有公例。”更有意思的是,他远离难以相处者。“约翰尼从不和感情或政治上自负的人争辩。他不相信公开的讨论会改变这些人的观点,他认为规劝他们只会引起厌烦和暴力的冲突。但是如果有人讲了有趣的事情,他会进一步询问下去。约翰尼的‘兴趣’涵盖的范围很广,他更喜欢对这世界大笑而不是抱怨的人。如果谁的思想蒙蔽了他们自己而看不到数学事实或真实事件,约翰尼会离他们远远的。(p. 144)”是不是可以说?世界上的麻烦不仅在于有些麻烦制造者,而且其他人过于在意这些制造麻烦的人。“见怪不怪,其怪自坏。”
冯·诺伊曼的家庭教育无疑是异乎寻常地成功。培育了早熟天才最需要的品质,平常心和幽默感,以及探索的乐趣。作者作为对比发现另两位天才罗素和维纳家庭教育的欠缺,我觉得有些道理。我很认真看过他们的传记包括自传。这大概就是冯·诺伊曼父亲作为成功银行家的过人之处。“和许多现代科学家不同,从学生时代开始,约翰尼的一部分大脑就被训练根据对社区的潜在贡献来评估他所做的每一件事;经过权衡,如果成本太高,就做罢。(p. 54)”看冯·诺伊曼毕生经历,不仅有攻的智慧,也有守的策略。作者还对冯·诺伊曼和爱因斯坦做了有趣的对比。“在成功的企业里,约翰尼看到了浪漫;爱因斯坦的本能是视有钱可赚的生意为别人开的粗鄙的玩笑。约翰尼认为凭本事赚钱对于自尊至关重要;爱因斯坦认为有难处的人有权利要求别人帮助自己摆脱困境。(p. 83)”
可以预期,冯·诺伊曼这种务实、合作的人会喜欢新大陆胜过家乡老欧洲。事实也是如此。“约翰尼在第一天就爱上了美国。他认为这里的人言之有物,讲话不墨守成规。在某种程度上美国比欧洲更严重的物质主义也合他的胃口。(p. 152)”特别是美国人在政治上更稳健,不容易被忽悠。“美国更为严重的物质主义使它不像欧洲那样幼稚。…….纳粹或…….主义这种情绪化的教义在务实、拜金的美国大众中间根本就没有市场。然而美国幼稚的学术界却使他十分担心,但最后他只能无奈地笑几声。(p. 172)”这里再次可以看出他的敏锐,几十年后,“白左”把持的美国人文社科学界真有乌烟瘴气的感觉,已经让外界社会难以容忍。当然,他也清楚地看到可能妨碍学术发展的另一面。“讲实际的美国人工作时脑子里净想着专利,不讲实际的美国人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比如是谁先想出来的或者是谁首先讲出来的―而彼此争执不休。(p. 164)”
该书还揭示了传主冯·诺伊曼的社会政治经济看法的明智。我所谓明智,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在事实判断方面清楚各种社会体系实际运作情况,在价值判断方面使社会自由程度有所增加。按我上述观点,在美国知识界,保守势力、冷战中的强硬派通常更为明智,而政治上的自由派、冷战中的绥靖派等并不明智。
在作者看来,冯·诺伊曼的高明只是把数学家的思维习惯应用于社会生活。“聪明的人应当根据‘假如我们做了这件事,符合逻辑的结果应当是这样,然后是这样’来公理化地思考。(p. 110)”特别是运用博弈的思考方式。“在重大问题……讨论中,一般情况下,你会发现,真知灼见来自那些至少潜在地根据矩阵理论思考的人,而肤浅的想法来自那些不按照矩阵理论思考的人。(p. 253)”冯·诺伊曼在社会活动中的突出特点是不从众,毕竟在社会生活中像数学家那样思考的人是少数。他“个人对学者的定义之一就是不在表达共同情感的声明上签字的人。不管情况多么复杂,任何一个有思想的人都会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意思,而不是像一群猎狗那样乱叫。(p. 337)”
作者或许没有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对于上述以逻辑方法为代表的理性思维不占主流的社会认识也很深刻。“在没有欧几里得传统的、更加原始的部落社会,最聪明的人不渴望成为科学家、学者,而是想成为巫医、伏都教部落首领。后来,这样一些没有数学知识的社会部落恐吓并迷惑人民,让他们相信智慧就是目前专属于他们的教条主义(或被称为基督教宗教裁判所,或是…….主义,或避免招惹是非)。这些社会的领导人依靠恐吓和迷信使人们的头脑不再探寻,因为探寻的人有可能取代他们部落独裁者的地位。(p. 110)”所谓大V所谓网红,只是巫医神汉的当代形式。事实上,在没有欧几里得传统的社会中,有些人不讲道理,并非不明白道理,只是受利益驱动而已!不过,他们总是能编出套符合自己利益的道理,而且绝对不会缺少相信者。
作者做了个有趣的想像。“假如某一个独裁者给约翰尼展示刑具,让他否认冯诺伊曼代数中最新的原则,他会同样照做吗?我猜想他会立即放弃自己的主张,而本章中对其颇为不敬的某些数学家(比如罗素和维纳)估计不会。(p. 112)”正如位法国启蒙作家所说,他宣传道理以不把自己送上火刑柱为限。这其实也是我写博客的原则,只说真话,畅所欲言,但以不给自己和别人在现实中添麻烦为限。好比大家只是打打羽毛球,未必非要把胳膊给弄骨折了才能尽兴。
作者对人性特别是教授的人性有深刻的认识。例如,说到普林斯顿高等研究所的初创,“全世界的教授的第一个反应是说,这个小小的高等研究院既没有传统也没有基础,其实就是一所诱惑极少数贪婪的学者走到死胡同的高薪研究所;然后其中很多人的第二个反应就是去申请这样的职位。(p. 160)”第一反应是让别人不要去申请,第二反应是自己去申请。冯·诺伊曼这位大教授对教授的了解真是入木三分,甚至还不止三分。
《天才的拓荒者》是本有趣的书,重复读还是有趣,甚至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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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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