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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向女儿通报了岳母的情况。如果情况不好,我们俩人可能也要一起去。后来也一起讨论过老人的病情。女儿想知道,如果我们老了遇到这种情况,她应该如何处理。让我们在糊涂之前告诉她,她会尊重我们的意愿。
我们最后的治疗应该是减少痛苦,而不是延长生命。如果我们神志清醒,女儿要支持我们的决定。如果我们糊涂了,她作为家属甚至监护人要为我们做出决定。清醒与糊涂,由她自由心证。当然,也需要医生认可。我们希望尽量治疗,但不采用单纯维持生命的介入措施。例如,如果好转可能不大,就不用插管维持生命了。毕竟拔管是个非常艰难的决定。但一开始不插管或许相对容易些。好转的概率医生不会给出正式评价,需要女儿从医生提供的信息中判断。这也需要她自由心证。这种判断是她作为患者家属的权利,不需要医生的认可。相信她对我们的神志状态和病情走向的判断。我们老迈时对她的信任,就像她小时候对我们的信任。
这个标准是几年前送母亲进ICU时想到的。医生当时跟我说,抢救未必能成功,也可能人财两空。因此希望家属明确治疗的界限。我推测,妻子她们对岳母,也是上述标准。
我个人理解,对生命的尊重其实包括两方面意义。一方面不能人为地剥夺生命,另一方面也没必要强行延长生命。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偏好。如果有人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延长寿命,我也没有异议。
女儿表示她记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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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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