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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晚上,我在我的新浪微博中发了一篇关于西安一个小偷的作案案例,我的原文是:
“前天中午十三点多,我与同事在西安劳动西路口修鞋,发现一男子用摄子从一路上行走的女孩羽绒衣里挟手机,不料手机掉地上,女孩发现后拣起手机又向前走。第一次见小偷作案大家都惊呆了,听路人说,此小偷家就住临街楼上,有时还抱儿子出来转。这小偷也真是的,不怕儿子长大后也偷人!@在西安@华商报”
而@在西安转发我的微博时竟自加标题改了我的原意,改后的消息:
“@在西安:[市井百态:名不虚传的贼城]前天(27日)下午1点多,我跟同事在劳动西路口修鞋,看见一男子用摄子从一路上行走的女孩羽绒服里偷手机,不料手机掉地上,女孩发现后拣起手机又向前走,算是逃过一劫。我第一次见小偷作案直接惊呆了,听路人说,此小偷家就住临街楼上,有时还抱儿子出来转。(via.@健康列车员)”
我觉得,编辑在转发微博时加这样的标题很不合适。
给西安冠名贼城是很不合适的,也是不严肃的,作为西安重要的新闻直播机构,自己给自己所处的城市戴一顶这样的"绿帽子"很不光彩。
编辑这样改标题违背了我的原意。
不能随意给一座城市戴这样的帽子。
编辑要三思而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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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1-4-23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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