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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大学图书馆学报》2016年第2期刊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燕今伟、朱强《<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述要》,雷震《<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前后比较》。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印发时间为2016年1月4日(注:通过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规程》是一部旨在宏观指导的专门法规,指导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发展,规范高校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避免《规程》在贯彻实施中流于形式,需要高校图书馆主管机构及利益相关者齐心协力学《规程》、用《规程》。圕人堂征集“学规程、用规程”稿件,征集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12月31日,体裁不限。稿件一经选用,按100元/千字支付稿酬(经费来源:圕人堂发展基金)。
另,科学网圕人堂专题选用的稿件,《图书馆报》将选登适合刊发的稿件,由《图书馆报》另行支付稿酬。
延伸阅读:
1 教育部2016年1月4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13646-950222.html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 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
第四条 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
(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
第二章 体制和机构、第三章 工作人员、第四章 经费、馆舍、设备、第五章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第六章 服务、第七章 管理,请阅读全文。
2 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简介.http://www.tgw.cn/jggk/20160202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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