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编自:盛小平著.图书馆职业发展与制度建设[M]._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5:171-175.
日本图书馆事业在亚洲乃至世界范围内都走在前列,日本图书馆深受西方思潮和科学技术的影响,但保留着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的传统,注重法制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遗产保存。1892年成立了日本第一个图书馆行业组织日本文库协会,1908年改名为日本图书馆协会(Japan Library Association,JLA)。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大兴教育,同时不断完善图书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随着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的增长,日本图书馆事业快速发展。
1974年,日本全国图书馆大会决定制定图书馆员伦理纲领,5年间先后提出5个草案,在全国范围征求意见,1980年11月1日颁布了日本《图书馆员伦理纲领》。该纲领共有八大项12条纲领条文,每条均有较详细的解释。该纲领所说的图书馆员指在图书馆工作的所有人员。纲领内容的具体落实、图书馆馆长的深刻理解和有力指导是不可或缺的。纲领的制定是基于图书馆的自觉意识,没有约束力,但是,由于纲领的公布,图书馆员向共同的目标努力,进而成为一个职业团体,以自己的认识和行动向社会做出承诺。图书馆员的专业性首先在利用者那里获得支持,进而通过司书职务制度被承认,被充实。图书馆员的专业性所带来的图书馆服务质量的提高又全部回报给了社会。全体图书馆员朝着这一方向前进的第一步就是制定该伦理纲领。
图书馆员的基本态度:图书馆员以社会的期待和用户的需求为基本依据履行职责。
对用户的信任:图书馆员不能区别对待用户;图书馆员不得泄露用户的秘密。
对于资料的相关责任:图书馆员要捍卫图书馆的自由,努力从事资料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图书馆员应努力熟悉资料。
培训责任:图书馆员应不断努力地进行个人或集体的研修。
作为组织成员的责任:图书馆员应积极参与制定本馆的运营方针和服务计划;图书馆应相互密切合作,努力提高职业团体的专业能力;图书馆员应为确保图书馆服务需要的适当工作条件而努力。图书馆员专业水平的提高,取决于在第一线的工作经验、不断的研修及职业团体的合作。为了提高图书馆服务的水平,图书馆员应主动追求工作的自主性。
图书馆间的合作:图书馆员应致力于图书馆之间的理解与合作。图书馆应该牢记图书馆之间的相互合作是以图书馆员在本馆的充分努力为前提的。
对文化创造的贡献:图书馆应与市民或其他团体合作,共创社会文化环境;图书馆员应站在出版物的读者的立场上,为出版文化的繁荣贡献力量。
日本《图书馆员伦理纲领》体现六大原则:平等服务、保护隐私、知识自由、不断充实自身、合作共享、文化创造。
延伸阅读:
盛小平: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参考体系.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13646-1062657.html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5 13:4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