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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年的时间爱上一座城市,这座城市是香港。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东方之珠,但怎么也不能把“蜘蛛”和香港联系在一起。我总是犯这种低级错误,就像清华和“青蛙”,就像“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一直以为是“我是一个兵打死老百姓”,心里一直困惑,然后姐姐告诉我那个兵是国民党的兵,心里叹服姐姐懂得真多。因为喜欢爱玲的小说顺带着喜欢了香港,希望看看那个传奇才女生活过的地方。香港似乎一直离我很远,就像儿时一个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梦,就像爱玲小说里的一场倾城之恋。直到博士期间老师和香港理工大学这边有合作,让我来香港工作一年,香港才真真切切走进我的生活,亦或是我变成了香港城市的一个小小分子。
依然记得第一天到达香港的情景。七月江阳似火,深圳下飞机,坐大巴,罗湖口出关,再坐地铁到达红勘的那座红楼,同事带我到黄埔街上16A七楼一座破旧的房子里。香港确实是寸土寸金,连楼梯都窄得容不下两个人并肩而立。扛着行李走进房间,右边是狭窄的过道,左边是分成五个格子的小屋,左数第二个看起来至多3-4个平米的小屋就是我的住所了!交一个月房租,押一个月房租,我手里就剩2000港币,得熬到月底发工资。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完平安,在街上左比右比买了一个小小的电饭煲,一把菜刀,一个小小的砧板,超市里买了一袋米,几个土豆,满头大汗爬回顶楼,坐在那张狭窄的80厘米宽的小床上歇口气,一边暗自庆幸自己是个瘦猴,要是换成胖子晚上睡觉估计得从床上滚下来。
我知足,我一点也不娇气,年少时更苦的日子我也过过,年近三十又有什么苦是受不了的。只要一闭眼就能想起十六岁那年穿的那双顶开嘴的运动鞋,高中正是臭美敏感的年纪,我每天穿行在家和教室食堂之间,食堂和教室这段距离对我来说变成一种煎熬,总觉得每个人都在看我脚上的破洞;夏天的衬衫每天晚上晚自习回去洗了,早晨5点多再穿上,半干的衣服贴在身上的冰凉我现在还能感觉到;高三时班里的卫生没人打扫,班主任生气说那个男生不打扫就不给全班上课,每个人都坐在那温习自己的功课,我实在看不下去,打扫干净后捧着那个大大地垃圾筐走过讲台去倒垃圾,平时都要两个人抬的垃圾筐在我手里摇摇欲坠,班里五十多个男生女生没有一个人站起来帮我扶一把,是的,事不关己,自然可以高高挂起,可是我却做不到!我不需要谁的表扬或谩骂,我只是个普通人,我只想让自己心安。
幸福,不是因为拥有的多,而是因为计较的少,能有一个自己独立的空间,我已经很知足了。而且屋子虽小,却五脏俱全,一张小床占据了屋子的大半空间,床头顶着一个小小的窗户,窗户最上面挂了个小小的空调。床的一面是隔断,一面是个二尺见方的卫生间。卫生间里是个小小的蹲坑,每回方便完了还得拿洗脸盆接水冲冲,蹲坑上面挂着一个洗澡的喷头,倒是时刻供应热水洗澡的,卫生间角落里是个小小的比两个巴掌大一点的小水盆,可以洗脸刷牙。厕所正对面放了一个小小的柜子,可以放点杂物,我指的是洗涮用具。我所有的自由空间就只有四小块瓷砖的地方,抬头就是厕所和小柜子,低头就是这张窄床了,我原地转一个圈,把行李箱塞到了床下,剩下的一半地方放了我买的米和菜。
我只能蹲在厕所的台阶前放下小砧板切土豆丝,小电饭锅放在床和柜子之间,米饭的香味已经弥散开来。把米饭盛出来,烧开水,把土豆丝放进去,几分钟后用筷子慢慢夹出来,放到刚刚买牙膏送的一个塑料饭盒里,油盐酱醋调好,米饭盛在塑料饭盒的盒盖上,都放在床上,我盘着腿坐在床上吃我在香港做的第一顿饭。我边吃饭边暗自忖度着,需要添置的东西还很多,得买床褥子,天转凉还需买床被子,得买个电吹风,晚上洗了头发不容易干,最好再买一个电炒锅,不过好像买了也没地方放,没有电水壶就先凑和着,电饭锅烧水也一样,还是不习惯喝凉水,等下个月发了工资再买。
电饭锅烧了一杯水,放在刷牙的杯子里,牙刷放在小柜子上。我端着这杯水坐在床上凝视着窗户,这是我在香港的第一个夜晚,香港的雨总是说下就下,静静的雨夜里,我静静地坐在床上,不知道会有怎样未知的生活等着我。我总是小心翼翼踏入新的环境,害怕会有未知的危险,一不小心就露了怯。
生活开始慢慢步入正轨,每天早晨起床煮点面条鸡蛋汤,收拾完就走出黄埔街,上天桥,经过几个路口走进红楼。习惯了六点多就起床,七点钟我走在路上时几乎没什么行人,我很享受这难得的清净。每天第一个走进实验室,上午做实验,下午整理数据写论文,午饭就在食堂解决,22港元两菜一汤是我每天的期盼,粉蒸鱼,红烧狮子头,顿了很久的排骨莲藕汤,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吃完饭趴在桌子上小憩,觉得生活充实而又宁静,隔着窗子看楼前的木棉花,开了又落了,铺满楼前的小道,觉得很是可惜,想跑到楼下捡一些花瓣,但又怕办公室那些香港同事说我太矫情,葬花的是林黛玉,不是我这个科研工作者,心里便又觉得泱泱地很不舒展,无端地想落泪。
这里对我而言毕竟只是个短暂的停留点,一年后我会离开,而那些香港同事还会呆在这里继续生活,我们的生活本没有多少交集,而我也从来没想过会在这里碰到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一直都觉得好朋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真正的好友是坐在一起什么都不说相视一笑就了然于胸的,我知道你,懂得你,尊重你,也许这样的至交生命里只有三两个,但只要你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就会知道真正朋友和泛泛朋友的区别。很多所谓的朋友都渐行渐远渐无书了,生活就是这样,在不同的地方求学工作,碰到不同的人,微笑点头,再离开,泛泛之交慢慢疏远,好朋友会惦记,隔段时间打个电话,三五年见一面,唠唠家长里短,说说学习工作,互相勉励。
一个月后房东给我打电话,我现在住的房子要转租给另外一个男生,希望我换到最里面的一个小屋,需要和另外一个女生合用卫生间,但房间大了很多。晚上从实验室回来后,拖着不多的行李换了屋子。房间应该是很久没有人居住了,厚厚的灰积了一层,我收拾了一晚上,总算是变得窗明几净。床大了很多,应该是1.5米的双人床,床边放了一个带三层抽屉的柜子,一些零散的东西总算是有地方搁了。床尾是一个大大的台子,可以放下砧板和电饭锅,我后来买的电烧锅也轻轻松松就放下了。床头的柜子上放了一个我淘来的14寸小电视,偶尔可以看看港台剧或新闻。坐在床上看我的住所,应该说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了。
每天晚上七点从实验室出来,在街上买一些蔬菜,水果,回小屋里听着新闻做饭吃,一天的奔忙松懈下来,这里是我休憩的港湾。香港的物价比内地还要低一些,但我的工资却比以前翻了好几番,100港元拿在手里感觉就像以前的10元人民币,自己像是有钱人了,什么都舍得买了,以前舍不得买的榴莲和提子成了我每天必败的水果。买了大包的巧克力和零食,偶尔买一些进口的牛肉卷,在加一把生菜粉丝和金针菇,自己猫在屋里涮火锅,然后打着饱嗝靠在床上读宋词,不想做饭的时候就在超市买袋旺仔码头的水饺煮了吃。一个人的日子,总是自得其乐!也许那是我的生命中最悠闲舒适的一段时光,十几年的求学路马上就要画上终点,而工作和那个小小的生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走进我的生活。这一年,好象是生命中的一段留白区,是上天给我的赏赐,我休整身心,我自由快乐,我悠闲而又充实!
清晨走在天桥上感觉海风拂过脸庞,一侧脸就知道大海的方向;半夜感觉小雨淅淅飘进窗户,手忙脚乱关好窗户听大雨敲击玻璃的声音,惊破红楼梦里心,便想象留得残荷听雨声的意境;黑夜里听小壁虎在垃圾桶里爬进爬出,觉得这个屋子里还有一个小伙伴,便安心地睡去;看窗外另一家房子里一对老夫妇每天的油盐酱醋,品味爱和家庭的意义。周末的时候一人启程去看香港附近的景点,在南丫岛的沙滩上光着脚丫呆坐了一下午,在宝莲禅寺吃一顿美味的素斋,和陌生的老太太聊得不亦乐乎,在烟雨朦胧中仰视天坛大佛,在第一层里寻觅梅姐的牌位,在她的灵前默默驻足,名与利皆如过往云烟,让心在浮躁中变得平静安宁。去香港最西部那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漁村大澳,看粉红的海豚在海中游戏,想象文天祥在这里写下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思考生命对于我们的价值和意义;在黄大仙的蔷色院里转悠了两圈,在拥挤的人海中寻找一个人内心的宁静;去太平山看香港的繁华夜景,去蜡像馆回味伟人的风姿;做一个多小时的轮船,去澳门看大三巴碑坊和妈祖庙,顺便还看了赛车展和葡萄酒展。
我开始渐渐爱上这座城市!爱上了初秋时走在落叶上的吱吱声,爱上了冬日里阳光洒满一床的温暖,爱上了百福的冰花炖蛋,爱上了刚刚出炉的松软蛋挞,爱上了10元一张的格仔饼,爱上了食堂的肉丝粥,爱上了好吃的红豆冰和芒果汁,爱上了窗外大树上每天催我早起鸟儿的歌声,爱上了维多利亚港湾的美丽风景,爱上了亦舒的小说,爱上了路人的微笑和礼貌,爱上了我在这里只有一次的春夏秋冬。是的,我爱你,却与你无关,我爱这座城市的高效和文明,我爱这座城市的繁华与美食,但仅此而已,这里不是我的故土,此心安处非吾乡,纵是倾城又如何?爱上一座城市,然后义无反顾地离开离开这座城市,过往的注定都要变成回忆,所谓的倾城之恋也只是成全了一个白流苏。爱玲,再见!香港,再见,亦或永远不见!
《把悲伤留给自己》—香港,再见!
把悲伤留给自己,
看风带着雨呼啸而去,
又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
我和一个城市在夕阳下作别,
你看红尘里那是谁的眼泪在飞?
把悲伤留给自己,
已经习惯了人前微笑,
黑夜里埋头在膝盖上哭泣,
软弱得像一个长不大的的孩子,
这尘世有多少个黑夜和多少无助?
把悲伤留给自己,
黎明前孕育重生的力量,
一次次告诉自己要坚强不哭泣,
就算是瘦弱的肩膀也能扛起重担,
在疲惫中惊喜地看自己潜能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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