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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创新创意要不得
蒋继平
2015年9月3日
最近从有关信息得知,国内一些食品市场销售一种“人参果”。这种人参果看上去很美观,正面一个人面的形态,笑容可拘,像神佛一般,所以,人人都会对这种“人参果”产生好感,因而,会非常喜爱。种植者和商人了解顾客心理,所以,把这种“人参果”的价格定的很高,从而获得高额利润。
我也从其他途径得知,这种所谓的“人参果”不是自然界天然的真正的人参果,而是通过人工形态加工而成的。具体来说,就是在果子生长过程中,在果子的外面套上一个人面的模具,使果子长成人面的样子。
这确实是一种创意,而且这种创意确实带来了明显的经济实惠。但是,这种经济实惠是表面上,是虚假的,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经济效益。
下面是我的理据。
食物是为人类提供营养的,不是用来欣赏的。如果把原来作为食物的东西当成艺术欣赏品,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是违反天道的。要是这种人为的“人参果”仍然作为食物消费,那么,它的营养价值还是跟原来的果实的价值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改变。假如用来作为艺术品欣赏而不吃,水果是不能放很长时间的,这种艺术品没有多少真正的艺术价值!那么,这是真正的浪费。浪费是一种犯罪。
花去大量的人工和资源,没有增加任何实质性的价值,这种创意的目的在哪里?因而,这种创意是对人工和资源的浪费。
升高一个档次来看,从伦理道德的层面看,当您买了这样的“人参果”,面对这么可爱的“神佛”面型的,笑容可拘的人物,您动得了刀,下得了手,会用您尖利的牙齿把他咬碎?要是你确实能够做到这点,那么,你一定是一个够狠的人。你可能不相信善有善报的佛语。
对于种植者来说,当你用“神佛”的形象来为你获得商业利益的时候,你有没有考虑到你对“神佛”的伤害?
鉴于以上的理据,我强烈建议这种创意要不得。一切创新创意要以给人类社会提供有实际价值的产品为宗旨。要不然,这种创新创意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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