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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保体制对妇女就业的影响
蒋继平
2014年9月3日
大家知道,美国的就业政策,不论是在国家机构还是私人企业,都明确规定人人平等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不容许有任何对种族,性别,年龄和残疾的歧视。
那么,在这样的社会体制下,妇女就业就没有任何被歧视的可能。只要她愿意工作,只要她的资历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她就会被与具有同等资历的男人平等地考虑。
这是政治层面的法规,非常公正合理。不过,我现在谈论的是美国的社保体制对妇女就业产生的影响。
美国的社保福利法规(Social Security Benefit Law)有一个非常令人意外的法令。这个法令规定,在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的双方要是都达到了退休年龄,其中福利待遇低的一方,可以考虑从配偶的福利待遇中获得自己的退休金。要是从配偶的社保福利中获得社保福利,这个福利是配偶社保退休金的50%。夫妻是否从另一方获得社保福利退休金对另一方的社保福利退休金不产生任何负影响。
我这样说也许很难被理解。现在让我用几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这个法规的特殊性。
家庭甲:夫妻都有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他们的社保福利退休金是:
丈夫:$2,400.00/月; 妻子:$1,400.00/月。
家庭乙:丈夫:$2,700.00/月; 妻子:$1,200.00/月。
家庭丙:丈夫:$3,000.00/月; 妻子:$0.00/月。
按照这个法规,家庭甲的夫妇都会从自己的社保退休金获得属于他们的福利。这样的话,家庭甲的夫妇退休金的总数是:
$2,400.00/月+$1,400.00/月= $3,800.00/月。
家庭乙夫妇的社保退休福利应该是:妻子放弃自己的福利,从丈夫的社保福利获得自己的退休金。这样的话,他们夫妇退休金的总数是:
$2,700.00/月+ $1,350.00/月= $4,050.00/月。
家庭丙因为妻子没有退休金,所以,毫无疑问会从丈夫的福利退休金中获得自己的福利退休金。这样的话,家庭丙的夫妇退休金的总数是:
$3,000.00月+ $1,500.00/月= $4,500.00/月。
从上面三个家庭的数字中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美国的一些妇女即使一辈子不工作,做全职太太,也可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社保福利退休金,尤其是当他的丈夫是一个高薪职位的男人更是如此。这也是一些美国的女子,虽然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素质,但是,因为有一个素质和工资更好的丈夫,她们宁可牺牲自己的事业,在家中做全职太太的主要原因。我任职的公司的几个大老板的太太都是全职家庭主妇,从来没有去找过工作。她们都有大学文凭,正宗的白人,各方面的素质都不错。她们倾尽全力照顾好丈夫和孩子,以保证丈夫可以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事业上。
聪明的读者一定会从上面的数字中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美国社会对高级人才特别有利。这些高级人才不但平时拿着高工资,退休时他们的配偶也可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福利。
还有,职位低,收入少的家庭必须双方都有工作,要不然,退休时的福利很少,根本不够维生。
最有趣的是家庭乙的情况,虽然妻子一直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由于工资比较低,到退休时的社保福利退休金比较低。因为她的丈夫一直有一份不错的高薪工作,她丈夫的社保福利比她自己的社保福利高出一倍多,所以,她从丈夫的福利退休金中获得自己的福利退休金更加划算。在这种情况下,您说这位妻子对她有没有这份工作会很在意吗?您说她的丈夫会要求她去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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