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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导师是我三生有幸
蒋继平
2012年10月3日
1990年的夏天,我按照学校的规定接受博士资格考试。 加州大学的博士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最重要的考试。 通过这样的考试几乎等于拿到了博士学位。 这个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由五位教授出题。其中有一位教授必须是另一个系的。
我很顺利的通过了笔试部分。 可是, 在面试时, 由于严重的听力缺损, 我听不到五位教授们的提问,无法知道教授们的问题, 所以,我的面试很快就以不合格而结束。
当时我的导师, 也是我博士论文委员会的主席,对我的失败比我自己还要着急, 还要难过, 更为我觉得不甘心。 他老人家已经将近70岁, 并且已经退休在家, 这是他人生主持的最后一次博士资格考试, 他当然希望他的关门弟子能够顺利通过这个考试。
面对我的失败, 我的导师是不愿意接受的。 他相当清楚造成我失败的原因并不在我的知识方面, 而是在我的听力方面。 因而,他认为这样的考试方式对我是很不公平的。 为此, 他就开始了一系列的相关活动, 以争取在第二次考试时给我一个公正的方式。
加州大学的博士资格考试有许多硬性规定, 其中的一个就是可以考两次。 第一次失败后, 学生还有第二次机会, 但是, 第二次考试与第一次考试的时间只有三个月。 面对这样的规定, 我们没有办法, 只有抓紧时间来准备应对的策略。导师为了让我有更多的时间用来学习和做研究,他就一个人开始为我奔忙。
他首先到为我医治耳朵的医生那儿拿来病史纪录, 然后要求那位医生根据病史纪录和现场的测试结果开具听力损害证明书。 在获得了这份听力残缺医疗证明后, 他就拿着它到学校董事会要求在我进行第二次面试时给与特殊处理。 他要求考试委员会为我提供必要的辅助设备,这种设备必须有视觉功能, 以帮助我可以清楚地知道每个教授的问题。
他的这个诉求是不符合加州大学有关博士资格考试的校规的。所以,理所当然地遭到校方的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 他仍然不甘心, 联合一些著名教授, 一起游说学校领导。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 校方终于同意召开董事会来讨论这个诉求。
为了我博士资格考试的事, 加州大学董事会特别地举行了一次理事会, 会上专门讨论了我导师提出的要求。学校董事会理事们在看了我的耳朵病史和医生的证明书后, 一致同意修改学校博士资格考试的相关条款, 为我的面试提供视屏设施, 以确保我能够知道教授们的提问。为此,加州大学董事会专门为我的博士资格考试修改了百年的校规。
在我的第二次面试时, 由于有视屏设备,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教授们的问题, 所以,我很从容自然地回答了教授们的提问, 面试很快就顺利通过了。
现在回想起这种经历, 真是对我的导师有说不尽的感激。 我一直在心里对自己说,遇到这样的导师是我三生有幸。 当然,老人家也是对我忠诚不渝品德的赞赐。有关这点, 请看我的[在信誉和名利之间我做的抉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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