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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资料又不准使用,这是应该的还是奇闻?
张学文,2016/11/27
你听说过,某公司的产品(如手机),大家可以自由购买,但是不得使用的实例吗?
你是否曾经听说过某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你不得执行的它的规定吗?
你听说过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如我国人口数据,水泥产量)你不得使用的规定吗?
可是:
可是今天我才注意到中国的国家气象台http://www.nmc.cn/在它的网站首页结尾有如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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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段文字我先是感到奇怪,可随后的感觉是荒唐可笑
说难听的,这类似与告诉公众:我提供的消息都是不能用(无用)的信息。
一个政府下属部门提供的公众信息,又不让公众使用,这个部门为什么要存在?为什么要纳税人供养它?国务院的下属部门都是如此吗?
今年夏季以来我每天利用气象台的降水极值资料分析推算出它们几乎每天都符合幂函数关系。并且把它作为博客上http://blog.sciencenet.cn/?2024公布。这是典型的利用了气象台的资料提炼气象规律的例子,难道我违反了中央气象台的法规了?
我利用中央气象台的降水量每天计算全国不同雨量的笼罩面积和降水量这已经跨3个年头(2011,2012,2016),难道这些今天都成为我违反规定的凭证了?
中央气象台的这种规定是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是维护部门特权的体现?在国际上是否存在这种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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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某公司的产品(如手机),大家可以自由购买,但是不得使用的实例吗?
你是否曾经听说过某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你不得执行的它的规定吗?
你听说过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如我国人口数据,水泥产量)不得使用的规定吗?
难道中央气象台的规定与此有本质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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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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