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雷锋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newniu

博文

人力资产——再告诉你一点经济真相(27)

已有 2578 次阅读 2010-10-29 22:18 |个人分类:经济真相|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经济学, 人才培养, 博斯曼法案, 转会制, 经济制度


2005年7月,李开复突然从微软离开加盟到Google公司,引起巨大震动。 Google、yahoo、微软是目前全球搜索服务市场最强的三巨头。此时的微软正在执行一项全新的计划,它要将搜索服务延伸到更多的市场中,并企图在中国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现在,Google夺走了他们的大将——李开复。李开复正是微软对付搜索巨头Google计划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掌握着微软的核心技术机密。现在,项目的最高头头突然提出换东家,而且要转到敌对那一方。微软即感到吃惊,又感到无奈。李开复不仅是一位才子,而且还是一位IT行业的教父。他的离去不仅影响到微软在搜索领域的市场份额,也会影响中国IT人才的流向。愤怒的微软把李开复告上法庭,理由是他违反了与微软签定的同业禁止协议。该协议规定在他离开公司一年内,不能受雇于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这些事情自然会交给律师去做,我们也不能妄加猜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才对企业实在太重要了,争夺十分激烈。

    最近与一些HR聊天,从中了解到他们现在最头痛的事情是“人”——“选择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现在,各企业管理者发现“人才”成为企业发展的最主要瓶颈。他们感觉人才选择和人才培养非常消耗资源,高级人才很难选拔培养。一方面学习费用很高,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有一个成长和积累过程,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是以企业的损失为学费换来的。然而,他们并不属于企业,好不容易培养的人才,转眼之间就可能投奔到对手阵营里。除了学费的直接间接损失以外,人才流失后还需要其他人补上,实际上这是一件很难的事。

   由于费用高昂,许多企业干脆放弃了人才培养,主要是挖其它企业的人来为它们服务。节省下来的资金则作为诱饵,送给跳槽者。很显然,重挖人、轻培养的做法必然为整个产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严重问题。在这里,我们希望能有一套合理的法则,一方面是保障人才能够有效流动;另一方面给原企业主足够的培养补偿,使他们感觉到培养人才,物有所值,达到培养人才的企业不吃亏,同时又有利于人才流动。

    暂时放下眼前的问题,我们不妨看一看其行业。在娱乐和体育行业中,人才绝对起着主导作用。缺少了大牌明星的球队或者公司,其实什么都不是,人才绝对处于核心地位。那么在这些行业有,人才问题将会怎么样?我们发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行规。队员在各球队之间转会需要转会费,水平高的球员转会费价格非常高。为什么需要设计这样一个转会费呢?球员的成功需要两个条件:球员自身素质和球队对球员的培养。球员实际上成为了企业的资产。过去,企业老板花钱买先进设备,而球队老板则花钱请人培养球员。设备是属于老板的资产,然而球员则没有人身依附。价值完全沉淀在球员身上。可以这么说,球员的价值有球队的一部分功劳,现在要转会到其他球队,那么相应地就有一个补偿。通过交纳一定的转会费,这很好地解决了人才培养问题。球队愿意在球员身上花费更多,愿意支付培训费用。球队不用担心自己的损失,甚至产生了许多以向外输送球员为生的小俱乐部。然而这种球员与球队的默契出现了问题,有一位球员对此发起挑战,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博斯曼法案。下面我们对整个过程进行简单说明。

    1990年夏天,效力于比甲RFC列日队的中场球员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 ,在赛季末同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俱乐部准备将其年薪削减60%,因此博斯曼希望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俱乐部。但当时敦刻尔克无力支付列日俱乐部开出的高额转会费,导致转会泡汤。在原有转会体制下,球员即使合同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在接受了法律咨询后,博斯曼在当年8月份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法庭;11月,比利时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博斯曼转会合法,比利时足协上诉;半年后,比利时上诉法庭裁定驳回上诉;1992年1月,博斯曼向政府申请失业救济被拒,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位于荷兰海牙的欧盟法院,索赔100万美元,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违反了欧盟 “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博斯曼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种族歧视。欧盟法院于1995年12月15日作出了有利于博斯曼的裁决。博斯曼法案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现在博斯曼法案已经有十多年了,运行结果如何?有人用一句话给出了经典的总结“博斯曼法案从解药变成毒药”。法案出台后,加快了球员流动,俱乐部为了防止转会费的流失,开始与球员签署长期的劳动合同,为了留住大牌球星纷纷开出天价工资。然而负面问题很快表现出来。最大两个问题是:球员培养后继乏力和小球队大批破产。小球队成为了直接的受害者,没有转会费支撑,2002年一年,欧洲有300家俱乐部破产,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这些靠出售球员发家的俱乐部也一蹶不振。由于俱乐部大批破产,同时也引发大批普通球员失业。

  从根本上说,博斯曼法案损害了足球运动的长远发展。大型俱乐部以挖人为乐,而小俱乐部只有悄悄死去,加上足球后备队员培养乏力,必然损害产业的长远利益。

  企业的高级人才类似于足球明星,那么有没有可能采用类似于转会的办法来解决高级人才缺乏问题?其实许多人都提到这一问题,不过仍处于讨论阶段。至少李开复没有给微软交转会费。从现有的信息来分析,转会制完全可行。企业既然提供了培训,就会有相应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用为基础,定出合理的转会费用完全是可行的。不过现在的企业还不习惯交纳转会费。他们习惯于使用免费人才,类似于人们习惯于使用盗版软件,不愿意在软件上面花钱。实际上,在某些时候也会出现特殊的例子,比如企业从国外请一些技术人员,往往愿意承担非常高昂的费用。从总体上看,人们已经认识到人才非常重要,但重要在什么地方,他能为企业带来多少收益,仍然模糊不清。而且不能把这种认识转化成实际行动,只是一种感性认识。

  下面再看看我国飞行员的例子。由于我国乘坐飞机人数急速增加,而社会上可供飞行员数量较少,加上民营航运业快速发展。这些使飞机员的供求产生严重矛盾,怎么样才能够有效解决?有人提出转会制,两企业之间通过协商一定的培偿金额,飞行员实行转会。现在许多航空公司通过法院索要培训费用,这至少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南方航空公司向一辞职飞行员索赔案经武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飞行员郭某被判赔偿航空公司179.9万元。现年30岁的郭某,1996年经南方航空公司武汉分公司招录后被派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之后,公司又为其支付了飞行训练、雇员培训、模拟机复训等费用。2000年7月,郭某与该航空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6年7月,郭某向航空公司书面申请辞职遭拒绝后,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因不满仲裁结果,航空公司和郭某双双提起诉讼。航空公司要求郭某支付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损失共1093万余元;郭某则要求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认为,郭某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已构成违约,遂判决其赔偿航空公司220余万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对相关费用计算不精确,经重新计算判决郭某赔偿航空公司违约金39.2万元和培训费用140.7万元,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人才的出现离不开两个基本要素:1、人才自身素质;2、组织的培养。离开任何一方都难以造就合格人才。两方努力的最终成果——才能,集中于人身上。从人情角度来说,我们无权限制人的流动。然而从经济角度来说,组织如果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它就没有足够的动力来造就人才。这两方面形成矛盾,这也是立法者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博斯曼法案草草出台,事实上损害了整个欧洲的足球运动。判案法官认为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解决,所谓的其它方式正是阻碍球员流动的方式,与博斯曼法案的目的完全相反。
    在这里,我们还遇到另一个问题,如何解决球员流动问题?有些球队工出很低的工资,却开出了高昂的转会费。由于俱乐部准备将博斯曼的年薪削减60%,才引起他的反抗。从我国转会制来看,转会费并不是球队随意开价,而是受到年薪、年龄和资历等因素限制。这限制了俱乐部狮子大开口,保证球员能够合理地转会。当然,队员与球员在转会费计算规则上仍存在博弈。


   分饼的前提条件是有饼,如果我们把饼完全分给提供面粉者,而不给制饼的企业一些利益,他们就不会生产饼。人力资产同样类似,争夺人力资产的前提是要给生产者提供一定利益,否则他们也会放弃培养人才。

    高级人才的竞争需要平衡多方面利益。无论从产业长远发展,还是从员工个人发展来说,给老东家一定的补偿费用都是合理和必要的。假设新东家连一定的培养费用都不愿补偿,也无法保证他们会珍惜挖来的人才。当他们发现不好使用,重新换一个也不存在更多成本。如何平衡,这需要法规、行规等因素的支持。

    保险公司或者投行一方面为别人提供保险,另一方面还使用保险业务。采用这种方式,把他们完全联系在了一起。很显然,出现问题,大家共同承担风险,当有了收益,利益均沾。假设你购买了雷曼兄弟的债券,但担心债券价格下跌,产生损失。比如说AIG提供某类保险,如果债券价格下降,AIG将会赔付给你。这时你就可以买一份保险。假设你没有买保险,雷曼兄弟破产,你就跟着倒霉;反之,你买了保险,只有当雷曼兄弟和AIG两家共同倒闭时,你才会发生损失。显然,两家同时倒的概率会小很多,然而风险并没有消失,只是转移给AIG。
  
我:很显然,从表面上看他们之间十分牢固,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些事情?

黄:我说过了,投行追求风险,为了收益,他们会尽可能扩大风险。表面上看,分散了风险,但是分散的风险并没有消失,只是隐含起来。风险总量是固定的,并没有消失,然而却给投行一种表面上风险降低的假象。分散风险使许多人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怎么做都有人在旁边帮着止损。假设只少数人有这种感觉还好,如果多了,那就出现麻烦了。这使他们不惧任何风险,出了问题总可以把风险分散出去。而如果能赚到大钱,个人提成又非常高。这使他们无原则地追求风险。次级贷就是这种结果。现在,次级贷来了,经济滑坡了,石油价格上涨了,危机来了,产生损失了,去当铺当点东西还债吧,人家说这些东西不值钱了。想想看,当你急着用钱到处卖东西时,怎么可能卖出一个好价钱。好了,大家要死一起死吧!美国政府出来救市了。

  三国赤壁之战,庞统给曹操献了连环计。曹操为了减少风浪的颠簸,把战船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现在投行与保险公司类似于一条条战船,风险互保是一条条索链。曹操注意到防风浪,却不知这样铁板一块同样有问题——无法快速移动,躲开东吴的火船。而且一条战船出现故障也会连累其它战船。现在,次贷就是火船,绑在一起的投行与保险公司怎么能够幸免?

我:美国自称是自由的经济体,政府为什么还要主动救这些企业?

黄:我认为救企业的说法有偏差,美国政府是救这个行业,而不是救某个企业。所以当我们看到他们一出手,股票就跌成了白纸。这与我国的救市方式完全不同。对于美国政府来说,他们不希望整个行业都垮下去,但是也不能不进行惩罚。就像孩子犯了错误,处于危险的界地,让错误惩罚一下他们就可以了,救人还是有必要的。

我:现在我基本上明白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我还在新闻上看到几十倍的杠杆,能不能介绍一下。

黄:我想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飞机乘客一般会在保险公司买保险,一张保单是20万元。乘客死亡的话,继承人会得到20万。每天,在我国上空飞的乘客有10 万人。保险公司为了赔偿,他们需要准备多少现金?如果是一对一的关系,保险公司需要准备好200亿现金,即20万元每人乘以10万人。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必要准备这么多现金,连1亿都不需要。由于保险公司还进行其它保险,综合在一起,平均下来可能连1千万都没有。因为乘客出事故的概率非常低,所以保险公司没有必要提供这么多现金。也就是事件发生的概率越低,杠杆倍数越高。

我:从现在来看,有什么值得总结的教训?

投行各部门或投行之间的联系不应该过于密切,使倒闭就类似普通制造企业一样经常出现。那么投行的职员就能从教训中得到益处,不会盲目追求风险。俗话说,无内患外忧,国恒亡。

我: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有什么影响

黄:从总体来看,危机主要发生在高风险金融领域,特别是投行、保险公司;对于一般性银行,由于投资范围受限,虽然有一些损失,但是仍然较小。我国的招行、中国银行、工行只是做了试点性投资,微微有些损失。只有损失才会有教训,否则只是看热商。吃一堑,长一智,不吃不长。危机是银行成长的荷尔蒙。

我:我国在这次危机中,如何抓住机会?

黄:我国有巨额外汇储备,但是还是以低风险为主。有机会,不妨尝试一些高风险业务,但我们应该注意人员品德和能力培养。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00346-378423.html

上一篇:投机者把自己玩死——再告诉你一点经济真相(28)
下一篇:政府的职责——再告诉你一点经济真相(26)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4 00:1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