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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反】请研究生张虎所在的学校学院重新考虑开除张虎的决定 精选

已有 23348 次阅读 2012-5-16 21:57 |个人分类:科学网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评论, 反面教材

写在最前面:经《科学网查证》,博主张虎并非华南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的学生,他在科学网上使用的是虚假信息,为此我表示遗憾,也将文中所有原本对华南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的质疑修改为对“张虎所在学院”的质疑,目的仍在于宣扬一种程序正义的理念,借网络途径声援张虎维护其个人合法的正当的利益。
 
同时也在这里郑重向华南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的老师同学们道歉!诸位受惊了!
 
——————————————————————
 
看了科学网张虎最近连续发表的两篇博文《遇见这样的导师,博士三年算是废了》与《意料的结局》之后,我表达一下个人观点:
 
一、在此我本人向张虎所在的学院公开提出质疑,请该学院相关管理人员为开除博士研究生张虎给出官方的解释
 
1、请问贵学院是以什么理由开除张虎?开除他的决定所依据的是贵学校研究生管理条例中的哪一条哪一款?
 
2、一个研究生,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在网络上表达他个人的观点,这是他天赋人权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证了他这一最基本权利。请问贵学院有什么合理的理由要求他删除他的博文?干预他的言论自由?
 
3、贵学院以开除张虎为要挟,要求他删帖,这不但干涉了他作为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时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款。为此请贵学院给出官方解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五款,张虎对学院给予的开除处分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对学校、教师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在此我建议张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依法维权,不要怕打官司,不要认怂,你这次怂了,这辈子你都是被人欺负的料。
 
三、我认为张虎所在的学院所做出开除张虎的决定非常不明智。
 
现在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一个学生在互联网上公开批评他的导师,这是他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如果他的导师认为他所述与事实不符,可以通过私下调解,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该学生与导师的矛盾无法化解,学院应启动更换导师的程序,这对于中国的大学而言也有现成的制度条例可以遵循。
 
但是他的导师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连同学院领导一起,以剥夺这位研究生受教育权力的方式迫使他闭嘴,这是一种导师权的滥用,也是大学行政管理权的滥用。
 
这种权力的滥用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也许可行,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极有可能会引发互联网网民对张虎所在的学院的大规模的网络质疑,并有可能引发网络暴力。其后果有可能是贵学院的所有领导都没有能力承担的。
 
所以,从网络公关的角度讲,张虎所在学院走了极臭的一步棋。建议贵学院领导对开除张虎的决定三思而后行。同时衷心的提醒贵学院的领导,如果你们没有操纵中国互联网的能力,就最好不要得罪网民,你们手中的那点公权力在几亿网民面前,什么都算不上。
 
四、我这篇文章里的话说的很难听,但每一句都是实话。表面上我是在骂张虎所在的学院,但如果足够聪明,应该能够看出我是在帮你们。你们正在犯一个很大的错误,也许你们意识不到,但现在还不算晚,趁事情还没闹大,还有挽回的余地。
 
不要等张虎因为上网发帖抱怨自己导师却被学校开除的事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微博上都广为流传,一群电视台记者把你们堵在办公室要求采访,把你们的手机都打爆的时候才想起化解这件事。到那个时候,一切都晚了。就冲别人的那份质疑,学院领导的位置,你恐怕做不稳了。
 
别以为我危言耸听,现在媒体对中国教育的关注度很高,一篇文章被选为科学网的头条,一定会有记者关注,这事儿要来个采访,要见报纸,要上网络报道,也就分分钟的事儿。
 
你们自己想吧。
 
注:不要留言跟我说张虎在炒作,炒你妹的作!
 
—————————————————————
附:
 
有IP显示为广州的网友声称自己来自张虎所在的学院,并爆料张虎已经成功转了导师。如果这属实,那么我想这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大伙也都可以散去了。
 
我最后做个总结陈词: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出现矛盾是难免的。我们不怕出现这样的矛盾,怕就怕不能用正常合理的方式,在不尊重人,特别是不尊重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和立场上,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去处理这样的矛盾。
 
如果我们在面对问题和矛盾的时候,能够遵循应有的原则,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正当合理的方式有序的理性的去处理和解决问题,那么矛盾就不会激化,老百姓也就不会上访,网民也不会没事上网骂街了。
 
真正的和谐,是一种对待人的态度和方式。态度决定一切,这话是谁说的来着?
 
谨以此文,和每一位关注中国教育,有志于振兴这个国家教育的朋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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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下面是自称为华南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11级博士班的班长在我博客后的留言,声称他们学院根本没有这个人,我将他的留言全文转在这里:
 
alvin110  2012-5-17 15:48 大家好,我是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1级博士班的班长,当我看到这个帖子的时候,感觉很吃惊、无辜和离谱。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们学院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没有这位叫张虎的同学(即使全校也没有,2010级,2009级也没有),也没有他所说的那位女导师,因为我们学院的女博导只有几位老师,并且她们对学生都很好。更没有帖子里所说的学校以开除学籍相威胁。我不知道那位叫张虎的同学是处于什么目的或者原因,要发表这样的帖子。你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华南理工大学的声誉,并且对公众也产生了误导。 这对公众和华南理工大学是非常不公平的。我想只要是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或者校友,都不能容忍。我在这里发表这个帖子没有其他的目的,只是想对这个事情进行澄清,我想各位网友也应该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谢谢!
 
Neil反面教材:
 
我已写文章要求科学网编辑部对张虎的个人信息重新核实,见这篇《请编辑部重新核查确认博主张虎的实名信息》,全文:
 
博主张虎在其科学网博客主页上显示的学校学院是华南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但有不止一位网友在我博客上留言声称化工学院查无此人,甚至华南理工大学全校2011级博士名单中也没有他的名字,在此建议编辑部与张虎联系,并确认其认证信息属实。
 
科学网博客是一个实名制官方博客,博主具有真实的信息是实名制的基础。如果这一点做不到,使得有人可以使用虚假信息发言,而科学网的每一位博主在对每一个问题发表看法前必须先扮演方舟子的角色去人肉搜索其他博主的信息,要先打一遍别人的假才能讨论问题,那实名制也就失去了意义。
 
如果经查,张虎本人不是华南理工大学的博士,那么请张虎同学公开向华南理工大学道歉!
 
在这里补充说两句:
 
大家知道网络实名制发言的目的就是要求一个人能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杜绝虚构事实,污蔑,诽谤其他真实单位和个人的情况的出现,所以在科学网上以虚假名义发布信息是绝不可以容忍的事情,这种行为在欺骗别人的同时,也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由于张虎的个人信息是编辑部实名认证的,其两篇博文都被精选,并登上首页,所以我认为编辑部应为此负责,在核实信息后向大家进行通报,同时对其中产生的误会和不良影响道歉。
 
此外,尽管我本人认为作为一名科学网博主,核实其他博主的信息并不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但如果张虎的确查无此人,我也会为我博文中的犀利之处给华工的老师同学带来的影响道歉。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00147-571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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