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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反】关于改革院士评选中“对国家贡献”标准的建议 精选

已有 4692 次阅读 2011-12-13 19:05 |个人分类:科学网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评论, 反面教材

一、问:一个人在工作中对社会,对国家,对自己的专业发展做出的贡献,是不是实实在在的?

答:是的,没错,绝对是实实在在的,这种实在性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

二、问:一个人对社会和国家做出的贡献,能不能通过量化或其它形式的指标进行衡量和定位?

答:不能。完成一项工作,你的贡献度+10,这种指标只能出现在电子游戏里。现实生活中不存在任何一种标准能够对“贡献”进行衡量。

三、问:两个人,各自都在工作岗位上对社会和国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的贡献谁大谁小,是不是一定能够比较?

答:不一定。或者准确的说,除个别极端情况外,都是无法比较的。

A、B两个人,你说A比B贡献大,我说B比A贡献大,咱俩一辈子都吵不出结果,因为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一种量化或非量化的指标能够衡量和比较这两个人对社会及国家贡献度之间的关系。

你根本就不可能通过任何方式在A和B两个人的“贡献”之间建立一个不等式。

四、问:既然对社会和国家的“贡献”这东西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衡量和定位,两个人的贡献之间也不存在绝对的可比性,那么在院士评选过程中,我们把本身不可衡量不可比较的“贡献”作为标准,以“对国家的贡献较小”为由刷掉一个人,同时以“对国家贡献较大”为由选上另一个人,这种做法妥当不妥当?

答:不妥当。这种做法缺乏逻辑上的严密性,其导致的结果是在院士评选过程中,争议必然存在,并且不可消除。

以这种虚无的标准作为评选院士的条件,正是院士评选在公众心中缺乏公信力的根本原因之一。

通俗的解释:你说一个人被选上是因为他对国家贡献大,另一个人没被选上是因为他对国家贡献不够,公众根本不会相信你。公众不是傻子,每个人都知道所谓的贡献是一个虚无的词汇,而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两个人的贡献也不可比较。所以公众会怀疑你所谓“对国家贡献”的说法只是一个幌子,背地里另有其它原因。

由于你的标准本身就缺乏逻辑,公众对你的怀疑也就十分合理。它是无论你怎么解释都无法消除的,其结果就是,你这个制度公信力低,别人都不相信,以至于将来有一天,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相信了。

五、问:既然对“国家的贡献”是个虚无的说法,没法比较,我们为什么还要把它当作评选院士的一个条件呢?

答:因为现实是,客观的讲,我们过去不太容易留得住人才,像样的都想往外跑,为此我们一直在努力改变,我们提高了待遇和条件,试图吸引人才回来,却发现这些年里被我们吸引回来的未必是贤才,却有可能是骗子。我们这些年里被骗的次数太多,以至于一个人回来工作,他是真心把这里当家,还是捞一笔就走,我们无从分辨

然而院士这东西,却又意味着巨大的利益,意味着金钱,名誉,以及在我们这个国家最高的学术权力。它太诱人,所以我们不放心。

我们是如此的缺乏安全感,以至于我们必须确定一个人是真心把这里当家,才敢把院士这块最大的蛋糕分给他吃。

我们如何确定一个人真心把这里当家?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一条,那就是“对国家的贡献”。

所以,谈贡献而不谈水平,就是海归盛行,骗子也盛行的当下,我们选院士最大的尴尬。

六、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目前这种尴尬局面的?

我的建议如下:

1、在院士评选中取消所谓“对国家的贡献”这种模糊的标准

2、取而代之的是要求海外归国学者必须在取得中国国籍并全职回国工作满10年之后才能参与评选院士

这种做法既可以消除“贡献”这种模糊的概念带来的争议,提升院士评选过程的公信力,同时也可以确保参与院士评选的的确都是为国效力的自己人。

至于这里“满10年”的时间长度定义是否恰当,考虑到目前我们国家整体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今后的趋势是回国海归会越来越多,也会越来越年轻化,我预计5-10年内,海归中45岁以下的年轻人会成为主体,所以我认为满10年的要求应该不算苛刻。

重复一遍:今后在院士的评选过程中,不再把“对国家的贡献不够”当作刷掉一个候选者的理由和借口,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更明确更具体的标准,你必须在拿到中国国籍,且全职回国满一定年限以后,方可参评院士,差一天都不行。

这种新的标准,明确具体公开透明,我想无论是海归土鳖还是党国,都应该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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