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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秉
第一次工业革命引发的技术改革,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及其世界的面貌,其意义与价值不可估量。但是,从安全(包括健康)的视角看,英国工业革命期间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特别是安全健康保障)日益恶化,特别是对于那些可怜的无数童工来说,可谓是灾难无尽!我们坚信,无论哪个时代,总有人是善良的,是充满爱意的,是珍爱自己与他人生命的,是关注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包括健康)的......在这期间定会找到诸多安全文化的历史痕迹,让我们一起带上思考去瞧瞧吧!
18世纪后期,英国开始工业革命,19世纪的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工业革命首先出现于棉纺织业。1733年,机械师凯伊发明“飞梭”;1765年,织工哈格里夫斯发明的“珍妮纺织机”的出现,首先在棉纺织业引发了发明机器,揭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从此,在棉纺织业中出现了螺机、水力织布机等先进机器。不久,在采煤、冶金等许多工业也都陆续有了机器生产。
1785年瓦特制成的改良型蒸汽机的投入使用,人类社会由此进入了“蒸汽时代”。随着工业生产中机器生产逐渐取代手工操作,传统的手工业无法适应机器生产的需要,为了更好地进行生产管理,提高效率,资本家开始建造工房,安置机器雇佣工人集中生产,这样,一种新型的生产组织形式——工厂出现了。这场技术发展史上的巨大革命,开创了以机器代替手工劳动的时代,其先后在英国、法国与美国美轰轰烈烈地进行的同时,也在向世界其他地区不断扩展,俄国、日本等国家后期也陆续开始了工业革命。
长期以来,史学界流行这样一种观点,英国工业革命期间工人阶级生活状况日益恶化,灾难无尽,这主要表现为工人工作负荷的不断增大、工作环境的简陋恶劣、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与低工资甚至无工资等问题,也就应运而生了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问题。因此,一般认为,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萌芽于欧洲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在欧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应运而生。
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童工、女工工资(仅有男工工资的10%-20%)低且易于服从管理,在英国工业革命中,女工、童工的使用十分普遍,更使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更为突出,由此导致的伤亡也极其严重。据统计,1851年,职业妇女在全国劳动者中所占比例约为30%,童工的使用比女工的使用更为普遍。现代工业一开始,工厂就雇佣小孩子,特别是在早期的一些工业部门中,几乎全是童工劳动。如在纺织行业中,情况最为突出(见表1)。
表1 纺织行业中用工情况表(%)
时间 | 13岁以下童工 | 13-18岁童工 | 13岁以上女工 | 18岁以上男工 |
1838 | 5.9 | 16.1 | 55.2 | 22.8 |
1850 | 6.1 | 11.5 | 55.9 | 26.5 |
1856 | 6.6 | 10.6 | 57.0 | 15.8 |
由表1可知:①1789年,阿克莱特开办的三个纺纱厂中有2/3是童工;②1830年时,英国棉纺业中,13岁以下的童工占该行业工人总数的5.9%,如果把13岁到18岁之间的少年也算上的话,其比例达22%(而这当中还未包括13—18岁的少女),13岁以上的女工占该行业的55.2%。
采矿业中大量使用童工,该行业出现了招收年仅4岁的儿童到煤矿做工的情况,而最普遍的招工年龄是8至9岁。在矿里做工的很大一部分工人年龄在13岁以下。煤矿业中的童工,年龄较小的充当“看门工”,年龄大一点的则是从矿坑里往外拉煤。关于煤矿业中童工的数量,1840年.英国政府成立了矿山和工厂童工状况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1841年进行的调查,该年度除爱尔兰以外的英国矿业中,20岁以下的青工与童工达到51485人,占矿工总数的1/4左右。除纺织业与矿业部门外,其他行业中也大量使用童工,如火柴厂、制造厂、化学工业、印花等行业。由此可见,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使用童工劳动已非常普遍。
儿童劳动并非工业革命时期才有,但是现代意义上的童工劳动却是始自工业革命时期。在据史料记载,国工业革命中使用童工劳动不是某一行业、某一资本家的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过度使用童工使童工身心受到摧残,他们必须每天在早晨五点或六点钟进人工厂,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离开工厂。在这段时间里,除掉早饭和午饭的一个半小时的吃饭时间之外,他们必须在温度达到75℃—85℃之间的厂房中连续工作14或15个小时。此外,由于大量生产安全事故,使许多童工致伤、致残甚至致亡,如1843年时,海明斯利铁钉铁环制造厂发生事故时,1个小男童困一堆铁环掉到头上当场死亡,另1个男童工断了2条大脞和1只手臂,另外3个男童工也受了伤。在童工和青工当中,事故频繁发生,9岁以上18岁以下的工人中,发生事故的多达60至70人。
在工业化之初,童工进人工厂工作,没有现成的法律可循。随着工业化的深入,特别是童工所受的各种苦难为世人所了解时,童工问题便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呼吁社会通过立法来禁止童工劳动,保护儿童安全与健康,这可视为是安全法律法规的雏形。这方面比较典型的努力有以下8方面:
1)1796年:①珀西瓦尔博士在调查工厂卫生状况时起草了1篇宣言,宣言指出在工厂中工作的童工最易受热病的传染,这种病“破坏了新生一代的持久活力”,对儿童未来加入社会是不利的,而且“儿童参加劳动一般都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得不到道德及宗教的教诲”。因此,珀西瓦尔博士指出,应请求议会帮助制订一套全面的法律来管理工厂;②欧文指出,使用童工长时间的劳动是一种极不人道的做法,儿童几乎是从孩提时代被允许存我们的工厂中受雇,而一切工厂的环境又是或多或少地有害健康的。
2)1802年:身为棉纺织厂主的老皮尔(后来的首相罗伯特·皮尔之父)提出了一个改善棉纺织厂所雇佣的教区学徒待遇的议案,并在议会中通过。法案规定,所有雇有3个或3个以上学徒或20及20以上其他人工作的棉毛工厂必须保持干净、空气流通。尽管这一法案是童工安全保护问题改革者们争取到的第一个重要的成果,但其实际效果微乎其微,原因缺乏实施的保障机制,最终仍不过是一纸空文。
3)1819年:在热心的切斯特主教、利物浦勋爵和霍兰德勋爵的支持下,凯尼恩勋爵成功地组建了一个委员会对工厂中的童工状况进行调查,他们的调查结果便是《1819年棉纺织工厂规范法》在议会两院的顺利通过。根据这一法案,所有棉纺织厂禁止雇佣9岁以下的儿童,9到16岁的少年每天工作时间减少为13个半小时,其中扣除1个半小时的吃饭时间,真正的工作时间应为12个小时,禁止夜间工作。
4)1833年:议会通过《1833年工厂法》,这是第一个有效的工厂法。该法案规定11-18岁之间的童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9小时,禁止这些儿童从事夜间工作。禁止除丝织厂外任何纺织厂雇佣9岁以下的儿童工作。该法案还任命了1个中央政府的监督员以保证该法案的执行。
5)1844年:《1844年工厂法》规定机器防护的安全措施。
8)1842年:阿什利勋爵向议会递交了一份议案,对矿井中雇佣童工和女工加以规范,并在议会中得到通过,成为《矿井法》。该法案禁止在任何矿井或煤矿中雇佣妇女下矿井工作,禁止雇佣10岁以下儿童下矿井工作。该法案还规定了执行的保障机制。
总言之,l802年——1878年间,英国议会先后颁布了20多个与保护童工、女工的安全健康相关的工厂法,在这些法令中对童工、女工的最低雇用年龄、每天的劳动时间、工作的环境等都作了明文规定。这些法令虽然没有从根本上禁绝童工劳动,但在保护儿童安全与健康方面却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由此我们可知,①一般认为,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萌芽于欧洲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在欧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应运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立法起源、规范于欧美发达国家,率先开启工业革命进程、较早步入工业化社会的欧美发达国家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建设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尤其是在安全制度文化方面;②安全文化的最先产生与发展需要安全精英的推动与不懈努力,安全文化建设与发展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程,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会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与接受;③我们会不难发现,安全文化的真正重视应该兴起于工厂企业,即企业安全文化。
参考文献:
[1]马缨.工业革命与英国妇女[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2]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T. s. Ashton.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1760-1830, Oxford University, 1968.
[4]B. L.Hutchins and A. Hardson. A history of factorylegislation, London,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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