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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我的博客为准 精选

已有 7876 次阅读 2009-1-18 08:47 |个人分类:广而告之|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别以我的博客为准

2009.01.18

这几天在网上看到有一篇来自人民网的署名赵竹青的《大规模引进“海归”将改变国内学术界生态》的文章,其中提到我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看法,说“中国科学院化学所研究员王鸿飞认为”。我没有接受过任何采访,我也不认得这位赵竹青先生或者小姐,估计其中引述的内容是从我的某篇博文中得来的,但文中并没有注明。这是很不好的行为,我对此负不了任何责任,即使法律上我可能有权利要求阻止,我也没有办法行使这个权利。

来自人民网的赵竹青的《大规模引进“海归”将改变国内学术界生态》文章链接:http://sciencetimes.com.cn/htmlnews/2009/1/215434.html

另外,我在神州学人网上看到一篇没有署名信息但注明是来自人民网-科技频道的《大规模引进“海归”将改变国内学术界生态》文章,其中在引述我的看法的时候写到“中国科学院化学所研究员王鸿飞在其博客中提到”的字样。这是无所谓的事情,我对此负不了任何责任,法律上我可能也没有权利要求阻止。

神州学人网站上《大规模引进“海归”将改变国内学术界生态》文章链接:http://www.chisa.edu.cn/news/sykx/200901/t20090114_81896.html

北大饶毅教授前几天在他的科学网博客上有一个声明叫做《以博客为准》,说为了避免不准确的信息和报道,有关他自己的媒体报道和他自己写的公开文章,“将以科学网博客上登出的为准,没有在(他自己的科学网)博客转载的文章,我并不认可其引用内容的准确性。”

饶毅《以博客为准》博文链接: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09582

原则上我个人从来不接受记者采访,原则上我也不发表专业以外的报刊文章,所以不存在饶毅教授那样有关内容的准确性需要以博客转载为准的可能性。在方便的情况下我也许可以同意和记者朋友私下聊天和交换信息,但是绝不同意任何人将我的任何意见作为采访内容或者以我的名义发表在任何报刊上。任何记者要打电话给我或当面找我,他必须说明自己的记者身份,我会要求他第一不能录音,第二不能以我的名义报道任何我说过的话,否则我不会和他聊天和讨论问题。因此,即使某位记者拿出我说过的话的录音,那也是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非法获得的,不可以作为我的意见。

因此,我需要声明的是,除非是在工作上通过我的上级同意过的安排,除此之外的任何关于我的报道或引述我的任何意见的报道都是和我无关的东西,引述我的博客的文章或报道也和我没有关系。即使是经过上级同意和安排的报道算是和我有关,但是其中的内容也和我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我不能保证其中的内容是我完全同意的,那是他们的安排的性质决定了的。

同时,我也不会保证我的博客上的文章和内容的准确性,也不为它们的传播负任何责任。我在博文中所说的所有的话,只是属于“个人知识”(personal knowledge),不代表任何人、任何组织,连我自己的正式或官方意见也不代表。博客上的我写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我确定的意见。理论上讲,我完全可能在博客上说一套,在心里想一套,而在行动上做另一套。

总之,除了在自己的专业工作和职责上的事情之外,我的任何公开意见都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为原则,因此,也千万别以我的博客为准。

特此声明。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76-210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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