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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质》(摘抄之三)
武夷山
1988年在美工作期间阅读了许倬云的《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质》(联经出版事业公司,民国77年5月初版),我在《中国的思想形态注重延续----许倬云著作摘抄》一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557-560594.html)中,已经摘抄了该书一部分,2012年9月13日摘抄了第二回(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557-612499.html),现继续摘抄其他内容。
P79 李约瑟问得不太对,而他想解答问题的方式也不太对。
(博主当年的注记:关于历史发展的逻辑,存在的是否必是合理的?是否非得将历史解释得滴水不漏?金观涛的著作有这个倾向。当历史发展真的有铁的逻辑时,才需要解释得滴水不漏。否则,完美的解释倒不是好的解释。)
P83 “道”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则,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本体。
P85 宋朝以前,“道”不可以从个别物体映照,一直要到佛教传入之后才建立这个观念。
(博主当年的注记:中国的内省可作为注解,通过研究个体来了解通律,恰如弗氏的释梦。中国的《素女经》何等精彩!)
许先生读不读《九章算术》这样的书?他怎么读得过来?)
P110 时间由“O”点开始(博主:这个点与大爆炸是什么关系?)
P126 道统是Orthodoxy,法统是Legitimacy。
P154 我们却也不妨以解脱与完美社会当作人类自古追寻的两个目标,只是各文化在这两个目标之间,各有偏重。中国文化代表追求于完美社会的一段,印度文化注重寻求解脱的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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