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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俄罗斯科学界缘何遭遇“强震”

已有 4436 次阅读 2013-10-9 14:07 |个人分类:他山之石|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俄罗斯 |文章来源:转载

俄罗斯科学界缘何遭遇“强震”

 
■鲍鸥
 
俄罗斯科学界最近遭遇了“超强地震”:9月25日,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核准了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通过了《俄罗斯科学院改革法案》(以下简称《改革法案》)。该法的核心内容是将原属于科学院的科研所管理权转交给总理直辖的科学院财产管理局,由此引发了科学界的强烈反对。
 
这个话题还要从今年6月说起。6月25日,俄罗斯科学院(以下简称俄科院)主席团成员在决定将于9月初的下次大会上全面商讨科学院改革方案之后,轻松结束了夏季休假前的最后一次大会。
 
6月27日,俄罗斯政府突然向国家杜马提交审议《改革法案》的申请。《改革法案》的核心内容包括:解散原俄科院、俄罗斯农业科学院和俄罗斯医学科学院,“三合一”组成新俄罗斯科学院;新俄科院的性质属于社会团体;设立新的国家行政机构——俄科院财产管理局,掌管新俄科院所有机构的全部财产;取消通讯院士学衔,新俄科院在3年之内不进行院士选举等。
 
俄罗斯《宪法》规定,任何法案需经国家杜马三次分期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由联邦议会批准形成联邦法律,最后由总统签署执行命令。6月28日,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开始审议《改革法案》,并于7月3~4日以非常规方式快速表决通过。
 
如果《改革法案》第三次被表决通过,最终形成法律,则意味着由彼得大帝于1724年创建的国立俄罗斯科学院将不复存在,俄罗斯的科学体制将发生根本性变革。所以,《改革法案》一经披露,立即在俄罗斯科学界引发“超强地震”。
 
自6月28日起,数千名学者放弃休假返回,以公开质询、集会和游行等方式试图阻止《改革方案》最终形成联邦法律。
 
9月25日,联邦议会还通过了《关于俄罗斯科学院、国立科学院建制以及变更俄罗斯联邦相关法律条款的联邦法律》(以下简称《科学院法》)。
 
《科学院法》与《改革法案》相比有些改变,例如:以法律形式确认俄科院是联邦级国家预算机构,但必须接受联邦政府管理;联邦政府设立专门机构管理俄科院(不包括乌拉尔、西伯利亚和远东分院)的财产。至此,《改革法案》事件似乎以政府向科学共同体作出一些让步的形式画上句号,但事态仍在扩大。
 
9月26日,12.4万多名学者联名上书普京总统反对实施《科学院法》。9月27日普京总统批准《科学院法》,同时下令成立主管俄科院事务的“联邦科学行政局”。9月28日,莫斯科近千名学者冒雨“散步”,以示抗议。显然,俄罗斯科学共同体与政府之间的对峙没有结束。
 
俄科院是俄罗斯近代科学的发源地,在俄罗斯众多科研机构中占主要地位,曾为俄罗斯的科学技术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如今它拥有10万多名科研人员、750多个科研及附属机构(包括与之配套的土地财产资源 ),几乎涵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所有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领域。
 
作为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立科学院,俄科院自身存在着机构过于庞大、分工过细、各种专业人才相互沟通不足、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短缺等缺陷。政府与科学共同体都意识到俄科院的改革势在必行,2005年双方已经共同讨论过改革方案。
 
为什么这次科学界强烈抵制《改革法案》?俄罗斯学者认为,政府此次提出的《改革法案》没有经过科学界的研究讨论,缺乏实际的改革内容,其目的并不在于推动俄罗斯科学改革,而在于剥夺俄科院的财产和俄科院的相对独立权力。政府在倡导国家民主的同时却对科学院采取武断的行政干涉的方式,严重伤害了科学共同体的尊严,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如果《改革法案》得以实施,俄罗斯科学将没有未来。
 
笔者认为,俄罗斯《改革法案》事件暴露出政府与科学界之间存在的深层矛盾。
 
一方面,作为民选总统,普京希望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在任期内实现迅速提升国力的战略目标。然而,由于在现行体制中俄罗斯教育科学部、俄科院、俄罗斯其他科研院和莫斯科大学分封割据,导致政令实施不畅。
 
另一方面, 俄科院的大多数学者不参政议政,与当政者、各党派和企业保持一定距离,彰显出思想和行动的相对独立性。这虽然有助于从事基础研究,但是,在国家急需快速提升综合国力时,俄科院却没有及时充分发挥支撑国家发展主力军的作用。如果政策正确、实施得当,政府的行政干预完全可以为改革注入正能量。
 
但此次俄罗斯政府在出台《改革方案》之前并没有与学术界进行充分沟通,从推进速度、手段到法案内容都过于激进,虽然或许在短期内可以达到政府的“改革”目的,但激化了政府与学术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反而形成改革的阻力,无异于“自毁长城”。
 
与此同时,俄罗斯科学共同体有必要进行深刻反省。俄科院为什么在科研状况逐渐改观的前十年内没能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充分实现科学院内部全学科人才的优势互补,形成有效的自组织管理体系?为什么不能在国家发展的阶段走出学术“圣殿”,把科学家的科研兴趣、发展方向主动与国家战略相结合?为什么不能积极参政议政,而在与政府对峙的过程中集体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
 
2013年俄罗斯的《改革法案》事件将在世界科学史、科学社会学史上留下深刻印迹。它所引发的“强震”提醒我们再次对科学的社会建构问题进行深思。至今,俄科院前途未卜。俄罗斯科学能否在改革中“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科技与社会所副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3-10-08 第6版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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