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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律没有惩罚性条款是不行的----日记摘抄519
武夷山
2008年11月19日
上午代表所里参加(科技部)政策法规司的征求意见会,XXX主持,XX、小X等悉数出席。我发言主要说,现在的科技法律没有惩罚性条款,不行。......
11月22日
上午去湖北大厦参加与Communicating Science in Social Context(施普林格出版社出版)一书五位主编的见面会,主编包括三位外国人和中国的程东红、石顺科。我向两位澳大利亚人问了科研相关性问题,向韩国赵先生询问:在世界上任何核废料存储场附近有政府官员和核科学家居住吗?答曰:没有。下午再次修改了XX的小论文和XXX的27号工作论文。去医务室测血压,90/150。
11月21日
上午出席科技部党外人士座谈会,杜占元听会。我第一个发言。会议没结束时,我向人事司X司长打招呼,先行离场。下午去中医药信息所参加XXX主持的一个项目的中期咨询会,她也请来了XXX。......下班后约XXX同学来聊了一会儿,她希望别人替她规划未来一年半的生活。
11月24日
上午在香格里拉饭店参加教育部科技司与爱思唯尔合办的“从数量到质量”研讨会。教育部前副部长吴启迪致辞,爱思唯尔全球副总裁、韩裔美国人池永硕讲了很长一通,很精彩。然后是我第一个发言,连说带答问大约1小时10分钟,受到不少好评,包括来自池先生的好评。
11月25日
上午起草“外国学者对技术的形而上思考”(今注:即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557-52516.html),然后去图书馆借了10本期刊。昨晚溜了一眼XX的论文“中国知识生产及学术交流状况综述”,提了一些文字修改意见。下午快下班时起草今年的述职报告。中午吃饭与XX、XXX坐同一桌,X的女儿上四年级,竞选大队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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