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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手的山芋,我该投给谁?
在物理教范围内,一篇篇证明教宗“伟光正”的雄文,可以在物理教门的刊物上畅所欲言,获得一系列的褒奖。
为什么,我一篇修补物理教教宗观点漏洞的小文,就会遭到无理由拒稿,成为烫手的山芋?无刊物敢于接纳,或者哪怕是有理由地拒稿呢?
可爱的物理教教士们,你们实在是太虚弱了。你们在教规面前,已经失去了探求真理的勇气。我真的有些怜悯那些低级教士的处境。
作为“民科”,我实在搞不明白,一篇讨论电磁辐射充要条件的论文,投到《物理学报》,得到——“内容不适合在《物理学报》发表,建议您改投更相关的期刊。”——答复,那么,在中国,还有更相关的期刊存在吗?
求助:哪位明白人,可以帮忙指出,我这个烫手的山芋,该投给谁呢?
附,我给《物理学报》的退稿申诉和编辑部的回函原文
尊敬的作者: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物理学报》的信任和支持,您的稿件的内容不适合在《物理学报》发表,建议您改投更相关的期刊。
2015-07-06
吕国华
《物理学报》编辑部
电话:010-82649241
微信号:wulixuebao
发件人:wg.l
发送时间:2015-07-06 11:54:30
收件人:apsoffice
抄送:
主题:退稿申诉
您好。
本人稿号:20152156 文题:《试论电磁辐射的充要条件》稿件,被贵刊初审后,无具体理由退稿。
对此,个人深感遗憾。我需要指出的是——
按照旧的“电荷加速运动是电磁辐射的充要条件”观点,就解释不了在匀强磁场中,电荷可以持续做匀速圆周运动这样一个实验事实。因为,匀速圆周运动,也是一种加速运动,按照原有认识,电荷将会辐射电磁波,改变运动状态,即,电荷的匀速圆周运动,按照旧理论,是不可能持续被观察到的现象。这是明显和实验事实相违背的。所以,重新认识电磁辐射的充要条件,是早晚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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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利略当年悔罪之后,叹息道:可它(指地球)确实是在转动着!伽利略在陈述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此时,我想提请各位编辑大人注意的是,在匀强磁场中,电荷可以持续稳定地做匀速圆周运动,也是一个实验事实。
希望编辑部,认真考虑,收回成命。
此致
敬礼!
李维纲 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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