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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一银行误启灭火系统致缺氧 致10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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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灭火系统本意是为了消防安全,然而由于系统自带大量令人窒息的压力气体,所以对人而言,从某种意义上形成了一个新的危险源。
误启动的原因无非两类:人为误启动和系统自启动,人为误启动很好理解,就如同误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一样;系统自启动的原因有:系统内部的不匹配,产品自身存在技术缺陷,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虚假电信号等。系统当然是机械的,所以哪怕是虚假的火灾信号,其喷发的气势依然与面对真实的火灾没什么两样。
此次事故原因疑有员工误把灭火系统开启,释出可降低氧气含量的化学品,令大楼突然缺氧。或许有人会说:既然是人为所致,只要加强管理,就能避免此类事故,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只要是机器或装置,无论是生产型还是安全型,但凡是由人来操作,就存在误操作的可能性,只要现场多了一套装置,无论其用途是什么,就间接增加了一点安全风险。同类装置发生事故概率是相对固定的,那么基数越大,实际次数也就越多。
国外曾经有一起矿井火灾,起因竟是火灾报警器的电源短路所致,死伤达三百余人,换句话说:即使当初矿井内不安装这套火灾报警器,二三十年内,也未必会发生这样严重的火灾事故,为了安全,得到的竟是不安全,南辕北辙,令人唏嘘,安全装置当然不会因为其名称带有“安全”就是绝对安全的。
采用安全装置是为了在关键时候可以救人一命,当然其成功率也只能是尽量接近百分百,退一步说,即使出现极小概率的功能失效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平白无故反倒来一记“乌龙球”,而且动辄就会致命,似乎从情感上就没那么容易接受了。尽管“乌龙球”的实际概率也很低,但是如果仅仅为了应对概率非常低的事故,又增加一把无形的“剑”悬在头上的滋味想想也不太好受。
既然是安全装置,对其自身的安全性就应当比一般的设备装置要求更严苛,才不致于“大水冲了龙王庙”,才不致于“好心办坏事”,由此看来,安全装置带给人的综合利弊,安全装置的设计理念、实际用途、使用限制,人、机、物怎样和谐相处等诸多问题,仍需在长期的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反反复复进行权衡与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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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9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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