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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店必须强制“吊顶”

已有 2091 次阅读 2019-2-7 21:10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吊顶, 逃生

突发!广西一地凌晨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一家五口全部遇难!

所有烟花爆竹售卖场所均应采用塑料膜包装的沙袋进行吊顶,如此,一旦发生爆燃起火,沙袋外包装的塑料膜被爆炸瞬间破坏或是被炙烤烧融,大量沙子倾泻而下,埋压住可燃物,延缓火势蔓延速度。火势发展越快,塑料膜被破坏的速度也越快,沙子下落的速度也越快。由于烟花爆竹的特殊性,尽管火势难以完全控制,但至少为邻近住户赢得宝贵的逃生时间,增大生还可能,有效的灭火手段非只为灭火保全财物,更重要的是“救人”

此类火灾,现场救援人员根本无法靠近,只能依靠提前预备的大量灭火剂迅速可靠地实施自动灭火,火灾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要“特殊”对待。当然,更为可靠的方式是将此类售卖场所独立设置,与其它建筑物完全分离开来。

参见:天台足浴店火灾防控措施“马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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