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因为孔庆东发微博对某些记者讲了粗话而大动干戈,上纲上线,恨不得要北大开除这位“不仅有辱作为教授的节操和尊严,而且缺失起码的公民素质”的教授!
即使新华社以及那位作者自己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讲过“他妈的”而只是说过“他妈妈”从而显得很守新闻工作者的节操和尊严,也没有必要对一个只是使用了他在公开场合不该使用的“他妈的”这样的“国骂词”的教授就如此上纲上线吧?一个做教授的,难道仅仅因为他有了这么一个不慎重的行为,就不仅有辱其教授的节操和尊严甚至都不再有起码的公民素质了?因教授说了一句粗话,就要宣判其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上的死刑,这是遵循了什么逻辑?天下有这样的逻辑吗?如果有这样的逻辑,恐怕也是混帐逻辑吧?!
孔子曾评论自己的弟子,说只有颜回能做到“三月不违仁”,其余皆不及回。须知孔子曾说过“仁者人也”,但是他并没有因为其弟子平时经常做出“违仁”的事情而认为他们在道德上都不够做人的资格。
做人是要讲道德的,但一个不是圣人的人要做到时时处处都讲道德,这是很难很难的。记得有伟人曾说过这样的话,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同样的道理,一个人讲句文明话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讲文明话,一辈子不讲粗话。教授不是圣人,要求一个教授一辈子讲文明话而不讲粗话,这是以圣人标准要求君子,是不切实际的。新华社针对孔教授说粗话所发的那篇评论文章,就是要求一个合格的教授,一个有起码公民素质的教授,一辈子讲文明话,一辈子不讲粗话。提出如此不切实际的苛刻要求,这非但无以证明新华社一直是如此苛刻地要求自己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而且事实上从来都没有做过任何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的事,相反倒证明了新华社持有(至少目前持有)一种不切实际的虚伪道德态度,并且以这种虚伪道德态度来对待和评价他人。
在道德评价上,还是应该采取如孔子所说的那种“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的态度。自己做了不道德的事或讲了不道德的话要自省而重责,别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或讲了不道德的话要忠告而轻责。对道德缺失行为能体谅别人而不原谅自己的人才是有道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