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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哲理白话梗概(第21-30章)

已有 1662 次阅读 2021-4-30 07:11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道德经》哲理白话梗概(第21-30章)


21.怎样才能有效利用“道”的功用(这个有效的功用,称之为“德”)?应当先从认识“道”的表现形式入手。“道”是如何作用于各种事物的?通过思想实验或抽象思维,从其自然现象中隐隐约约可以感知一个有形的轮廓,又隐隐约约可以感知一个物体形态。再通过抽象思维,或可感知某些接近事物本质的东西(“精”)。这些东西,已经非常接近事物的本真了(“真”),而且还有着某些人类可以观测得到的证信特征(“信”)。这些特征,是事物本质特有的(“名”),不会发生改变。由此不变之特征,便可观测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

22.怎样才能更有效利用“道”的功用?在认识“道”的表现形式基础上,还应掌握系统思维的方法。对于事物,应从全局和时间全周期来看待,局部或一定时点上恰当的“曲”,是有利于全局的“全”。另一方面,认识到了自身的“曲”,也就认识到了自身与“全”之间的差距,有利于朝着“全”的方向去努力改进。深刻理解“道”的人,总是以系统的、全局的思维,作民众行为处事的示范。如果构成系统的每一份子,都能够以“系统”思维来看待事物的话,那么,就不会强调自身在系统中的强势地位。因为,某一部分强势了,系统反倒混乱了,那么,短时强势的部分也不可能因此获得好的结果。

23.系统思维是认识“道”及其“德”的核心思维。把握系统思维,首先要深刻认识到:稀疏不密,是自然系统统摄的基本特征,也应是社会系统统治的基本特征。自然系统中,即使是天地这样的统摄者,也只能在一定的时点实施严格的统治,而在一般情形下只能是稀疏不密的统治。自然系统尚且如此,人类社会系统则更是如此。在稀疏不密的统摄背景下,“道者”则认识和选择了稀疏不密统摄的整体性;“德者”则认识并选择了稀疏不密统摄的规定性;“失者”则看到并选择了稀疏不密统摄的漏洞。选择整体性的,系统的整体性就适应他;选择规定性,系统的规定性就适应他;选择漏洞的,系统的漏洞也适应他。不能说是因为稀疏不密的统治缺乏严密性,使得“失者”有漏洞可钻。归根结底,还是“失者”自身的认识决定了他们的选择!

24.违背系统思维(与“同于道”相对,可称之为“同于失”),会有哪些表现,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等“同于失”行为,通过刻意增加某种有利因素,表面上也许能够获得短暂的增益,但从稍微长远一点的视角来看,其结果是无效的甚至是适得其反的。其所获得的短时收益,如同“馀食赘形”一样,不仅是多余的消耗,而且给自身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所以,真正认识“道”的话,就不会选择这样的“得不偿失”的非理性手段和路径。

25.要真正地践行“道”并有效发挥其功用,还应深刻地归纳“道”的基本特性及其在社会系统中的特性。综合而言,“道”是宇宙万物的规律,不以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否为依存,是自然而然的客观存在;“道”有四大特征,即:从大、从远、从逝、从返(“大”表征的是宇宙规律的普遍性,“远”是“大”的运动状态,“逝”是“大”的运动到一定程度的时空变化状态,“返”是“大”的循环往复特征);人类思维,从顺应自然世界过程中,也获得了从大、从远、从逝、从返的特征。所以,人类社会,作为一个系统,也必然遵从“道”所反映的自然规律。亦即,“道”及人类社会系统,都具有“大逝远返”及“法自然”的基本特性(“法自然”的含义就是,人类顺应地球之法则,地球顺应宇宙之法则,宇宙顺应自然而然之法则),这是践行“道”所必须遵循的规律。

26.“道”的“大远逝返”和“法自然”原则,在现实世界中有什么样的启示?是否可以转化为一些更为具体的准则?“大远逝反”特性体现在一个系统之中,其表现形式就是:任何系统,无论是自然系统,还是社会系统,都以可预期的稳态为根本,通过系统的稳定器机制以克服可能出现的波动和不确定性。所以,社会系统统治中,也应以系统的稳态为根本。偶有风险之举,当以保障“确定性”为根本;偶有波动之态,当以“稳定”为长期宗旨。

27.系统以稳态为根本。那么,社会系统如何实现这一“稳态”根本呢?社会系统之中,应当有通过无形而有效的机制(包括纠错机制),使万众皆有其理性的行为方式,万物皆有其理性的处置方式。这就可从多方面去顺应自然规律(“袭明”)。理性者、不理性者经验的相互借鉴,使得不理性行为方式不断加以修正,逐步归于理性,这也是社会系统实现“稳态”的重要途径。

28.要真正地践行“道”并有效发挥其功用,还应深刻地认识显性特征和隐性特征的关系,也就是要深刻认知“道”之三性:婴儿之性,无极之性,朴之性。“婴儿”时期,尽管有旺盛的生命力,但显性与隐性特征是同步发展而不会有所偏颇;“无极”状态,无法区分显性与隐性特征;“朴”阶段,尚不知何为显性、何为隐性。由此可知,践行“道”当秉持“常德”三性:不可离弃本真的生命力,不可异化偏离完整的本性,不可弱化本初生机。因为,如果刻意去关注显性特征,只关注其显性成长内容,即使顺应显性特征迅速发展壮大,那么,也很快会进入发展、成熟、衰退的发展过程。如果,更加注重隐性特征,关注隐性成长的方方面面内容,那么,顺应隐性特征的发展,就会是全面的成长、完善的成长,尽管其成长速度不是快速的,但是稳健的,其成长、发展周期要漫长得多。由于其每一方面都在初始阶段得到了良好的发育,之后朝着任何一个方向发展,都会有其良好的发展空间。在这样一个有着良好基础的方向发展,必定不会偏离正常合理的发展路径。总而言之,保障事物相关方面的平衡以使整体事物的顺畅,而不是局限于某一方面,这样实质上就是保障了事物初始的运行机制不被改变。

29.要真正地践行“道”并有效发挥其功用,极为重要的一个原则是:不可刻意关注“显性特征”,可称之“不可强为原则”。因为,天下之事,皆不可强行而为、不可勉强拥有,否则,强行而为必败,勉强拥有必失。任何事物有其自身的特性,或先行或追随,或强或弱,或适于安全或适于危险之境,总之,皆应顺应其特性,而不可违逆其特性。所以,以“道”行事者,并不刻意追求那些显性目标,而是远离那些过当、过分、过度的行为及要求。

30.要真正地践行“道”并有效发挥其功用,必须遵循“不可强为原则”,亦即,不可以强制方式去实现目标。因为,天下万事万物,强制方法,通常都难以达成目标。尤其是以战争之类的强制方式来解决问题,既不可取,也难以持久有效。原因是,强制的方式方法,必然伴随着诸多负面的影响,长久难以消除。即使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使用了这一方式方法,也必然耗损其正常的生长潜力,而提前衰退。这就是“不道早已”规律的体现。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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