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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十九章:何谓“令有所属”?
《道德经》第十九章原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的含义是:不过分追求“圣智”,民众的行为反而更加顺当、更无阻碍。《汉字源流字典》对“利”的一种释义为“顺当”,如“因其时而利导之”。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的含义是:不刻意追求“仁义”,民众的行为反而回归到那种发自本心的“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的含义是:不过分追求“因巧获利”,也就不会诱发盗贼者那种“不当获取名利”的心思,不会更多地诱发滋生出“不当取利”的实际盗窃行为。
“令有所属”的含义是:不同的时令遵从其时令规律。《汉字源流字典》对“令”的一种释义为:古人认为,不同的时节应有不同的政令措施,各有所禁止,以顺应时节的变化。本书作者认为,“令有所属”采用此含义,更为符合《道德经》的整体思想。不宜释为“使人民思想有所归属”。
本章的哲学意涵:对于社会系统中出现的“道废”现象,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纠正呢?关键还在于如何回复到符合“道”的正途之上,而远离那些偏离“道”的歧途。不要试图通过比他人更为智慧地获取财富竞争优势,如果大家都放弃了比较竞争,各得其所,实际上各自得到的收获要大得多,毕竟竞争过程中无谓地消耗了大量的资源;也不要试图通过比他人更易获得赞誉的方式去表现自己的孝慈,如果大家都不怀比较之心的话,各自都会回归到本性的孝慈方面;更不要试图通过巧取豪夺的方式去快捷地累积财富,如果大家并不比较财富累积的难易快慢,那么,也就不会有人以损人利己的方式去累积财富。要做到不与他人相比较,最根本的就是只关注你内心所真正需要的东西,在你真正的需求之上,不要额外增加任何外在的东西。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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