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经》第一章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什么意思?对此作出准确的释义,对于读懂《道德经》全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道德经》开篇的第一句话,也是《道德经》全篇思想内涵的总括。一旦对这句话作出了偏颇的解读,也就可能导致对《道德经》全篇思想认识的偏差。
“道可道,非常道”句中的第一个“道”字的含义,是很明确的。作为高度抽象的哲学范畴,即表述“自然世界以及自然万物的总规律”,也就是《道德经》全篇的核心概念——“道”。而第二个“道”字和第三个“道”字是什么意思呢?通行的释译都为“言说”。是否准确,值得深究。因为,先秦的文献之中,“道”作“言说”的例子极少。如,屈原的《离骚》之中,“既遵道而得路;何桀纣之猖披兮”、“夫孰异道而相安;屈心而抑志兮”、“悔相道之不察兮”、“吾将远逝以自疏;邅吾道夫昆仑兮”各句之中的“道”,均不可作“言说”释义。《论语》全篇中大约有87个“道”字,勉强可作“言说”解的仅有一句,其他均不可作“言说”释义。《说文解字》对“道”的释义是“道,所行道也”。“道可道”之中后一个“道”的含义,就是由“所行道”而引申的动词,可释为“践行”;“非常道”之中“道”的含义,就是“所行道”的本意。因此,“道可道,非常道”的含义应当是:“道”是可认知、可践行的,但不是那种可以完全清晰刻画的认知方式,也不是那种可亦步亦趋的践行路径。
本章的哲学意涵:自然世界、社会系统都有其客观规律(客观规律的总和可称之为“道”),人类或可通过理论思想、理论模型来拟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并践行这一认识规律(理论认识、践行路径,称之为“可道”)。但是,任何理论只是人类的一种认识,自然世界、社会系统的客观规律并不能被人类全面而清晰地认知。“无”,用以定义抽象事物的初始状态,事物的本质;“有”,用以定义具象万物的形成源头和本质。讨论“无”,意图理解抽象的精妙深邃;讨论“有”,则意图了解万物之间的差异(物与物之间的质变条件、边界)。“无”与“有”,同出一源,前者表征一般抽象特征,有其抽象深刻之妙;后者则表征差异具象特征,有其细化具体之妙。抽象之包罗万象于一理,具体之万物万象,一切事物,都可从抽象和具象的玄妙中去认知,以其所认知的规律去践行。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9-19 04:1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