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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堂志林(927):语文教师的恨和爱——在程少堂工作室的谈话

已有 1681 次阅读 2017-12-9 18:03 |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以我的体验和观察,语文教师对一篇课文,大致可能有五种情感表现:喜欢,爱,不喜欢,讨厌或恨,没有感觉。

   喜欢一篇课文,就可能有条件教好这篇文章。说是“可能有条件教好这篇文章”,意思是说,这个当然也不一定啰。这里面,还要看是真喜欢还是假喜欢。有些语文教师说喜欢某篇课文,其实他不知道他喜欢这篇课文的什么。

   爱是深刻的情感体验。我们喜欢某种事物,却不一定爱它。比如在一个城市生活工作20年,可能喜欢这个城市,但却没有对它产生爱。语文教师对课文,最好的感情是爱。爱的是理解的别名,有了爱,往往就会对爱的对象有深刻的理解。当然实际情形可能是倒过来的:由于有了深刻的理解,所以爱。因此我一贯、反复、坚决、完全彻底地主张,语文教师在教学一篇课文之前,一定要反复阅读、感受文本。对文本阅读、感受多了,对它的理解通常就会越来越深刻,接下来,对它产生爱是比较自然的事情。

   不喜欢也是一种情。“趣味无争辩”,作为语文教师,谁都有不喜欢的课文。多年前,程少堂语文味工作室有一位同志给学生上课,一上课,他就在讲台上跟学生说,老师跟你们讲句实话,老师很不喜欢这篇课文,这篇课文大家读一下算了。这位同志这样讲,固然有率真的一面,但是否合适,大可讨论。讨什么论,这样讲,多半是年轻,没有读进去。如果换一种说法:

    ——老师我开始很不喜欢这篇课文,在反复阅读之后,喜欢上了;

    ——或者说,老师不喜欢这篇课文,同学们能不能想办法让老师喜欢上这篇课文?

    这样说,是不是好些?

    讨厌或恨,是比不喜欢更强烈的情。喜欢乃至爱一篇课文,当然比较容易讲好这篇文章。但讨厌或恨一篇文章,也是可能讲好这篇文章的。伟人说了,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把这个讨厌或恨之“缘”搞清,可以转化为讲好这篇文章的动力。而且,讨厌与恨,不仅比不喜欢更强烈,有时甚至比爱的情感还要更深刻一些。真正讨厌甚或恨篇文章,从某种意义上说,实际是另一种爱。我的体会是,讨厌或恨一篇文章,有时讲的语文课,会特别具有深度与震撼力。

   像前天我在南山区教学比赛中做评委,比赛的两篇课文,都是最近几年全国高考试卷上的文章。我喜欢上午的比赛课文、散文作家李娟的《我们的裁缝店》,不喜欢甚至讨厌下午比赛课文、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才女林徽因的散文《窗子以外》。上午比赛完,我有一个评课,大家觉得好,我也觉得很好;但下午比赛完,我的评课也精彩,我对林徽因的文章的批评深度与激情齐飞,看得出,与会的老师颇受我评课的感染。(这个评课实录我抽时间整理挂出来。)
   不少语文教师对某些课文不喜欢,其实不是不喜欢,而是他对课文根本没有感觉。这个你不要和我争,我说的绝对是对的。
  世界上怕就怕“没有感觉”四个字。我看,
这种没感觉的语文教师漫山遍野,楼上楼下,都是。


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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