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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理解的(我自认为(嗯,只是自认为而已):我是比较熟悉美国的民权运动与妇女解放问题的)。
(1)女人生育是“人类权力”,在不“计划生育“的地方和时段,鼓励和支持妇女生育是人类的责任。伟大母亲:指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母亲”,更指“人类的母亲”。
(2)在历史的长河中,女性群体(人类的一半)一直是被压抑和压榨的群体(人类的另一半当然就是男人喽)。在西方,只是到了二战期间,女人们才慢慢地有机会“经济地不依赖男人”, 又慢慢得到了“受教育的同等权利”,后来又慢慢地争取到“同工同酬”,现在仍然在争取“同等社会地位”。
(3)这不,“生儿育女”与“争取平等”发生冲突了。这又不,好多强势女人既做到了“生儿育女”,又以“更多的付出”争取着“平等”。这样的女性更伟大(也难为她们啦)。在西方,为了争取平等,不少女人放弃“生儿育女”(真是被逼无奈吆)。
(4)问题来了:统计地讲来,为了生儿育女,女人可能会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家庭,留给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少。而能力同样的男人可能会相反(即:留给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如果您是老板或一个单位的头头,在用人的时候您会选择男人还是女人?
可恶的是:女人对家庭的贡献被当作私事(实际上是对人类的贡献)。
更现实的是:一个企业和单位的竞争力是靠员工们的时间和精力去累积的。
(5)说开了,问题蛮闹心的。我估计呢,这个闹心的问题还会持续存在下去的。
要不这样行不行:女博士生娃,政府给予两年的高额补贴,她的学籍被延长两年。之后呢,就绝对没有“保护”的事啦。行吗?当然啦,女优青、女杰青、女长江都顺延两年(目前已经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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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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