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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共性技术的产业情怀

已有 2996 次阅读 2016-10-21 15:50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闲着也是闲着,忍不住再说几句:

第三届中国CAE软件自主研发-引领工业创新论坛大会召开,岳中第老师致开幕词:“我们必须真正站在体现国家与行业刚性需求的高度,制定一个较全面、长期、分阶段的规划,同时还要聚集一支强大、稳定、专业配套的人才队伍,才能真正有所作为[1]这话我赞成!

微信朋友圈中,有赵戈飞老师留言:“傲慢的巨头,蚂蚁对抗大象需要一批理想主义者,记住这些公司,安氏亚太,索为,前沿动力,英特仿真,希格玛仿真,波客,数设科技,天道成然,元计算,HAJIF,AUTOCAE,云道制造,蓝威技术,还有今天下午见的3个90后正在开发自己算法的新公司,还有很多疏漏的CAE公司,看看谁能跑出来? 我们都在寻求突破,都在演绎各自的精彩。”这话我点赞!

然而,总有一个疑惑,这个疑惑困扰已经有长长一段时间了,自主产业经历的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沧桑”,难道说,“把失败率99%的事坚持做它100次”,就能成功?这话说得或许有些轻松、简单、容易些了,因为,我们的失败何止百次。

考虑到掌握市场资源如此强大的“有形之手”,曾经在《自主CAE涅槃之火》中设想过“由计划指导向市场转轨的循序渐进式推进方式”;以后也曾设想过“探析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业建设途径”,循序渐进地“探讨和研究“基层”专业技术组织的从事制度和组织选择,而使得成为这个群体的利益表达者,以及作为政府机关的意愿体现者,应该会包含很广泛的普适性。”

总之,失败99次,是经历是历史,当然也是教训,不改变思路,不改变方法,第100次未必就能成功。由此,有了一些杂言碎语:

其一:“目前执行的是2010年的第四次修改后《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其规定与2006年的《审查指南》相比基本没有变化。然而,与2006年前的版本相比,关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形式,对于以前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必须包含对计算机硬件的要求,有所改变。相比较2006年前的软件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申请专利保护,其保护形式和力度更加充分和有利。[2]从保护企业自身,保护知识产权这个角度说,当前,软件开发者和软件商,或许,我们可以把握的,是把“自主版权”到“自主知识产权”考虑,以后,再从“知识产权“向”自主产权主导”发展。

其二:各地政府纷纷搭建了更大的“由计划指导向市场转轨的循序渐进式推进方式”平台。期待一个个“为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引领提供统筹、支撑、服务的平台”[3]能够成就共性技术的产业情怀。企业要“借力”政府平台的支持,不是想干啥就去干啥,要能干啥才能干啥;政府要“给力”企业主体的发展,不要“惜力”于“坛坛罐罐”的束博,应用转化形成生产技术的第三棒才能起跑。

事在人为。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就是理想;

理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就是情怀!(借用钱华山老师的微信留言)

  1. http://www.chinacae.cn/ch/reader/view_news.aspx?id=20161019013309001

  2. 于杰,王钱荣,陆仲绩.“试谈CAE软件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J].计算机辅助工程, 2015, 24(1):79-83.

  3. http://www.siti.sh.cn/html/about/over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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