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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政协委员提案

已有 4112 次阅读 2010-3-5 20:28 |个人分类:杂感|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一年一度的两会”又开始了,除了政府工作报告及总理答记者问这些重大事情备受全国人民共同关注外,五花八门的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也再一次吸引着公众的眼球。

偶尔翻翻报纸、听听电视,还真发现几件很“有趣”的提案。

例如:四川的张晓梅委员提出实施家务劳动工资化”的建议,为女同胞的家务劳动计算工作量。陶然居饮食集团董事长严琦委员语出惊人:关闭所有社会网吧,由政府办公共网吧。理由很简单:青少年网瘾人数多,多年治理无效果。网吧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已经成了社会顽疾,针对顽疾,就应该下猛药。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委员表示,国民个人收入应通过个税改革得到提高,而这个改革不是提高起征点,而是把一个人一年的所有收入统计出来,扣除抚养小孩、赡养老人的费用后再按一定税制纳税。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龚建明提交提案,针对有些人用国歌作为手机铃声(我也听到过)等不严肃行为,呼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这些还都不算什么;而且总归还有点道理。最“有趣”的大概是河南省政协主席王全书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他建议将扫黄”改为“扫秽”或“扫色”,说这样既增强了打击的针对性、准确性,又能为黄色正名。他的理由是,华夏儿女是黄种人”,称自己为“炎黄子孙”;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金黄色”寓意光明、美好,中国人把好日子叫“黄道吉日”(封建迷信?),把勤勤恳恳的人赞誉为“老黄牛”,把艺术杰作称为黄钟大吕”… …总之,中国人大可不必自己给自己戴上被严重扭曲了内涵的黄帽子”。王全书说,中国人有太多理由为黄色”正本清源;在中国公众话语中,应当摒弃用黄色特指色情、淫秽,还原黄色的本来意义。

人是有思维能力的动物;而一字多义可能是各种文字都有的特点,并非汉字所特有,也许正因为如此,语言文字才变得生动。“扫黄”不是要“扫黄种人”,这是连小学生、甚至文盲都能理解而不会产生歧义的,可是作为一个省的政协主席,居然硬要把黄颜色的黄和“扫黄”的黄之间加上一个等号,这才真的是“大可不必”了。

按照王主席的思维方式,我们说“白色恐怖”——全球的白人都要抗议了,我们要“打黑”——全球的黑人更要抗议了。因为我们是黄种人,所以“黄”一定只能用于褒义,那么,因为“红”是比黄更革命的颜色,所以我们一定要向世界上那些把色情集中地区称为“红灯区”的国家提出最最强烈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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