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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回龙圩高尚湖生态防护林区百年古树被乱砍滥伐的调查报告

已有 15894 次阅读 2009-8-30 14:42 |个人分类:湖南永州市回龙圩乱砍滥伐、违法乱纪系列报道|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退耕还林, 永州, 回龙圩, 高尚湖, 乱砍滥伐

2009年8月期间,我回乡度假,发现在我可怜的家乡湖南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的高尚湖生态防护林区百年古树存在被乱砍滥伐的严重现象。
 
据本人的实地调查了解,承包人以砍伐冰灾死树为名,几个月以来持续对百年以上的活古树大肆滥伐,占其砍伐量的1/3以上,高尚湖生态林区的成材林已被滥伐干净,其情其景触目惊心!
 
出于对家乡生态环境的关心和做人的基本良心,我将有关情况以相片的主要形式汇报于此,希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能给以高度重视,根据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规对有关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相关行政或法律处理,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申张正气,以儆效尤!
 
1拍照取证时间:2009年8月23日。
 
2地点:永州市回龙圩高尚湖生态林区。
 
3.  事由:承包人在当地涉嫌的不良官员的包庇与纵容下,以砍伐冰灾死树为名,乱砍滥伐永州市回龙圩高尚湖生态林区的防护林和风景林,估计已达数千立方,并以百年老树为主,三分之一是活树! 并且,据了解,其合同期是至2008年月12月30日止,然而,现在已是2009年8月底!

 

4.举报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森林的分类法,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高尚湖生态林区应属于: 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护岸林,护路林; 2) 特种用途林:以环境保护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七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作为永州市回龙圩当地主要灌溉和生活用水源之一的高尚湖生态防护林/风景林理应受到保护,不容乱砍滥伐!

 

5.       疑问: 承包商为什么要违反国家森森法砍伐高尚湖防护林/风景林?! 承包商为什么能得到违反国家森森法砍伐高尚湖防护林/风景林的砍伐证与合同?!合同期是至2008年月12月30日止,为什么现在已是2009年8月底还在砍伐?!

 

6.       事件的社会效应:当地居民对自古以来祖祖辈辈保护有加的风水森林被砍伐深恶痛绝,但又敢怒不敢言。

 

7.       乱砍滥伐当事人:承包商和某些涉嫌的当地不良官员。

 

8.       事件状态:本报告人将此情况向回龙圩管理区林业局汇报后,得到的答复是,经调查无法区分被砍的树是死是活。真是颠倒黑白,厚颜无耻请问下面照片中被砍的树木无法区分死活吗?!此报告完稿之时砍伐仍在进行中!

9.     乱砍滥伐的事实以图片形式陈述如下:

 

1) 永州市回龙圩高尚湖及生态林区,当地主要的灌溉和生活用水源之一:

2) 乱砍滥伐者运木材用的特制跨山缆绳--工程何其大: 

 

 

 

 

 

3)被乱砍滥伐的百年树木:请数树的年轮,请观察树木被砍前的死活状态!

 
 
 
 
 
 
4) 名贵的国家保护树木樟树也被活活偷砍
 
 
5) 由于乱砍滥伐,已导致水土流失回峰水库坝区大面积山体滑坡:
 





 
  
    

    苍天,国法安在,谁来制止和制裁这些乱砍滥伐?! 

    乡亲们,团结起来,依法保护我们的家园!!!  

  如果您支持我们的举报,请在下面留言栏表达您的观点、投一票!并请转告其他热爱回龙圩的乡亲和朋友来这里表达对回龙圩的爱,挖出乱砍滥伐者和不良官员的老底!

  依法保护我们自已的家园!!!

  如您有不同意见也欢迎留言表达您的理由,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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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苗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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