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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图书馆印象

已有 3444 次阅读 2016-6-10 07:55 |个人分类:圕人堂|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图书馆, 台湾

   自2000年以来,台湾地区图书馆与大陆图书馆的交流日益增多,学术会议、相互参观访问等等,图情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献不少。而且,不仅仅是大陆图书馆人,大陆图书馆的主管机构(比如高校的校领导,公共图书馆主管机构的领导),说起台湾地区高校图书馆,可以说是好评如潮。我至今并没有实际去过台湾地区图书馆,但听过不少场台湾图书馆人的学术报告,也听过一些师友参观访问台湾图书馆的心得体会,浏览过为数不少的相关文献,因此给我留下若干印象。
  图书馆法及相关法规。台湾《图书馆法》(2001年1月4日生效),相关法规《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2002年10月28日生效)、《高级中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2003年1月24日生效)、《大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2004年7月28日生效)。台湾图书馆界经过20余年的艰苦努力,“图书馆法”修得正果,全文1700余字。“图书馆法”出台之后,公共图书馆、高级中学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分别出太了设立及营运基准。图书馆法及相关法规,给人的印象是,简练、可执行。
   馆舍。台湾地区图书馆很少大馆,比如高校图书馆,3-4万平方米的馆舍不多见,1万平米左右的馆舍居多。外观方面,大多其貌不扬,但图书馆内部却是别有洞天,无论是公共馆,还是高校馆均特别重视空间的利用与设计,让人觉得有内涵、有文化,而且还环保、节约。各图书馆均有亮点,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比如信息共享区的建设很重视,且相关工作推进比较扎实。
   人员。台湾地区图书馆,人员方面很多“亮点”。(1)特别重视“专业人员”,《公共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大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中“专业人员”的条件要求(四选一)是一样的,《高级中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条件要求中多一条“具有中等学校合格教师资格并持有图书馆科加科登记证明者”(五选一)。“大学图书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之专业人员”,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分三类:专业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2)馆领导少而精。“大学图书馆置馆长,承校长之命,综理全校图书馆业务,并得视业务需要及法令规定置秘书一人至二人襄助之。”有些高校图书馆馆长并不是教授,是副教授或助理教授。而且不少图书馆是图书馆与信息中心在一起的。(3)馆员少而精。以正修科技大学图书馆为例,图书馆同时是信息中心的作用。台湾正修科技大学是一所拥有博士、硕士、本科以及职业教育的综合性大学。1个馆长、1个副馆长、1个秘书,许多辅助工作学生参与或由志愿者承担。全部工作人员40人左右,8人负责图书馆的正常运作,20几人负责学校信息化工作,如软件开发等,图书馆管理信息化程度高,大大节约了人力成本。(4)图书馆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及其精气神,给参观访问者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此外,据说许多图书馆女职工占到80%,这个比例要比大陆图书馆高不少。
   服务。台湾地区图书馆的服务,实体图书馆与虚拟图书馆(数字图书馆),齐头并进。许多资源与服务,可以远程获取。无论是到馆服务,还是远程服务均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当前,大陆高校图书馆较为普遍面临馆舍紧张、人员老化、新技术应用力不从心等问题。据悉,某高校图书馆,平均年龄46.8岁,40岁以下馆员尚不足15%,“专业馆员”及其职业能力状况堪忧,这类情况,并不是个例或孤例。简而言之,台湾地区图书馆,有许多方面值得大陆图书馆学习与借鉴的,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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